这一模式貌似对债权人更为公平,但也让投资行为的风险被无限放大,进而降低了投资的活跃度。
“有限责任”则是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直白点说,投进去的钱赔了就赔了。
投资人不用再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仍有机会再进行新的商业探索。
二是证券交易平台化。
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同期成立的,还有世界上第一家证券交易所。
位于荷兰首都的“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包括与之配套的第一家现代企业意义的银行:阿姆斯特丹银行。
其上市交易的第一支股票,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票。
这开创了企业公开向社会募集资本,并自由交易的先河,并且让一切交易都变得快捷而有章可循。
荷兰模式并非完全摒弃国家的参与。
有限责任和证券交易平台化的想法,本身也不是新鲜想法。
只不过,付诸实施则需要国家的认可和背书。
从政治角度说,将荷兰从西班牙帝国独立出来的“尼德兰革命”,是第一次成功资产阶级革命。
“共和”体制的基础上选举出来的“荷兰共和国”政府,从属性上保证了政治将服务于资本和商业。
在这一模式下,政府之于东印度公司的角色定位,仅仅是作为一个入股的出资方,并获取相应的红利,比例为18%,以维持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
这使得私人资本获得了空前的安全感,并极大调动了荷兰民众参与海外扩张事业的热情。
资本的主导,甚至让东印度公司在殖民过程中,几乎承担了所有原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同时也是权力)。
荷兰东印度公司,不仅能够自行组建雇佣军性质的军队,并发动殖民战争。
还能够发行货币、建立殖民地,乃至与有关国家订立政治条约。
总结下来,荷兰之所以能够以一个后发小国的地位,成为葡萄牙、西班牙之后。
第三个建立海上殖民帝国的国家,来源于它的更加纯粹的“商业化”属性。
这种明显的商业属性,甚至为荷兰赢得了一个“海上马车夫”的外号。
和它有相似之处的威尼斯共和国,相信大家并不应该为荷兰的崛起感到意外。
也不会怀疑,商业资本对“政治”的控制能力。
不过提前解读荷兰崛起的因素,与我们正在展开的“下南洋”问题又有什么关系呢
荷兰模式在商业上如此成功,后来为什么又被不成功的模仿者——大英帝国所超越了呢
现在我们知道了,荷兰于殖民世界的崛起,在于它创新性的经济模式。
这种经济模式有别于古希腊、意大利那种,主要由大商人集团\/家族主控的经济模式。
后世对荷兰殖民史的评论就是:“十七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经营殖民地的历史”。
仔细观察后来形成的荷兰殖民帝国版图,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那就是荷兰人的扩张范围,几乎全在“教皇子午线”授权葡萄牙开发的范围内。
这种选择,一定程度是个政治策略。
尽管荷兰人为了彻底脱离西班牙帝国的统治,断断续续在1568年-1648年间打了80年仗,史称“80年战争”。
期间双方曾多次妥协、反复,但总的来说,精明的荷兰人总体掌握了一个战略原则。
那就是以葡萄牙势力范围为扩张方向(虽然为了对抗西班牙,也曾有过合作)。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在荷兰人力争脱离西班牙影响期间。
西班牙曾经一度透过王室继承,吞并了葡萄牙(公元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