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暖灯照在他裸露的后颈上,修长一截,微弯,能看见骨头。魏北从壁柜取出卸妆水,又熟稔地拿几张化妆棉。稍凉液体敷上脸颊时,耳朵里仍回荡着夜场轰隆的dj喊麦声。
什么“跟着舞曲一起摇摆”“释放你的激情,甩出你的胸罩”,年轻人喝酒上头就爱蹦迪,灯光纸醉金迷。今晚有几群人跳得狠了,“草栏杆*”时愣将一方舞台的栏杆摇坏。
魏北在夜场跳舞,给钱就能看能摸能扭的那种,世俗眼中的“不正经人”。实则他也有正经职业,只是更“不入流”,拍成人片的。
恰巧近几年迎合市场口味,再加他长得叫人记忆深刻,好巧混出些名声,勉强算“男星”。
不过混口饭吃罢了,谈不上乐不乐意,也谈不上形象包装。所以没戏拍就去夜店兼职,好几次被粉丝认出。上过两三趟热搜,碰见流量大咖,很快没了水花。
至今也没真的大红大紫。
魏北觉得自己没这个命,不过偶尔也不认命。
化妆棉擦下一层粉底,夹杂着眉笔与眼线的黑,还有亮晶晶的眼影。他皱了下眉头,谈不上喜恶,抹上洗面奶,接着再用温水洗把脸。水渍干净后,露出一张俊逸容颜。
魏北这张脸挺妙,乍一看舒服自然,利眉长眼,眼褶又深又宽。鼻梁挺直,嘴唇薄却有型,唇珠诱人,是漂亮男人应有的长相。若上了妆,是妖也妖得,艳也艳得,夹着几分俊美倒不显媚俗。
“适合演戏,也适合夜场。”
好几年前有人这么说,魏北记得是谁。
“当然也适合被包养。”
这话是沈南逸说的,这一句,魏北也记得。
魏北与沈南逸的相遇并不纯情,一开始就是实打实的“买”与“被买”。那晚在新中关村的咖啡馆门口,分明是不淫也不乱的地点。
行人匆忙,魏北孤零零站在街边,背对道路。深秋,却穿得单薄。沈南逸本已经过他,没几步后退回来。两人都聪明,眼神一个对照,什么牛鬼蛇神具现形。
因此沈南逸没兜圈子,大方明了:“跟我走么。”
魏北半侧过身子,歪头:“车牌号?”
沈南逸蓦地就笑出声,颇有意思地看着他:“京a,8开头。”
“嗯,那走吧。”
魏北几乎未曾犹豫,好似答应一起吃个饭而已。
他至今记得那天的所有细节,记得怎么坐上沈南逸的车,记得如何走进那座冰冷的宅子,记得玻璃窗和地板的温度,也记得身后人的暴烈与火热。
不温柔、不留情,只是对待买来的物品那般对待他。
像沈南逸的长相一样,魏北记得,一眼能看出的薄情。
两人变成现实中俗套的“情夫”关系,在外人面前互不认识。沈南逸出门很少带他,只给钱,其他一律不闻不问。合格情人的作派。
魏北偶尔很忙,不忙的时候去夜场。他白天在家,沈南逸同在的话,必定不落下一场猛战。
但是人就会厌倦,是人就爱尝鲜。没多久,沈南逸又陆续带回其他男人。
不同在于,做归做,留宿的很少。至少不能睡在主卧的床上。光凭这点,魏北怎么看也算稍赢一筹。
可并不值得炫耀。都是买来的,谁比谁昂贵。
魏北能与沈南逸一起生活至今,并跟随他从京城移居锦官城,具体原因难明。可能是“日久生情”,也可能是应了那句“找最野的鸡,玩最紧的b。”
只是沈南逸总跟他讲,“当初我决定要你,是因为你的后颈。”
“那晚灯光照在你的后颈上,像白瓷笼着一层纱。”
“我很想要,很想咬。”
旋转开关,水声戛然而止,魏北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摸了摸后颈,冷笑一声。
他收拾完时,已经七点。窗外天光乍亮,这房子买在郊区,听不见城市的喧嚣,亦感受不到早餐摊带来的市井气息。
如果魏北没有外出拍戏,必须负责沈南逸的三餐。无论前夜玩得再过火,沈南逸总会在七点半准时起床。他瞌睡少,并且有职业需要。
沈南逸写小说,出乎魏北意料。他且以为别人口中的南哥,无非是个富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