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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开学没多久,孟先生在校外租了房。小区虽然老,但紧邻学校,生活方便,里面的租客大半都是学生,关庭也搬了出来,独自在另一个单元住。起先我义正言辞地拒绝了孟先生的同居邀请,但耐不住三天两头往他那儿跑,有时玩得太晚错过了宿舍的门禁,就在他屋子里赖一晚上。
书,衣服,电脑,总之屋子里我的东西越来越多,在宿舍里反而常常找不见东西。有一次系部让我交一份盖好章的资料,我满身大汗地把宿舍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之后在孟先生屋子的茶几上发现了——当天晚上我就收拾好大包小包搬了进去。
第二天一起去学校的的时候碰到关庭,她嘬着一盒牛奶,嘴里念念有词地背课文,忽然眼睛一亮,卷着书凑上来:“哟,咱们狗獾的同居生活怎么样?”
我说她净打听这些,也不害臊,她轻蔑地哼了一声,挎着包施施然去了,像只刚把尾羽烫成大波浪的孔雀。
住在一个屋檐下,没有个擦枪走火的时候才说不过去。说起来那会儿是真的生理常识匮乏,中学的生物课上,人体和生殖那一节老师都跳过不讲,男生们也只会指着生殖器的图片发出下流的笑声以此让女孩子难堪。所以当我洗干净在床上打滚等孟先生洗澡出来,心里却油然而生一股视死如归的壮烈情绪,想到白嘉轩的第五个女人恐惧跟他上床,因为传言说他裤裆里长了狗的家伙,长着倒刺还有毒汁,能把女人的心肺肝花捣得稀烂。
一想到孟先生成那样,我在床上笑得打嗝,一点没注意他什么时候进来的,半湿的毛巾往我头上一扔:“傻笑什么?”
我把这段讲给他听,他的表情仿佛在说我脑子有问题:“你又不是没看过。”
这倒是大实话,小时候我还摸过,谁家小男孩儿没在上厕所的时候比过看谁尿得远的把戏。
但这天晚上的战况非常惨烈,很长一段时间都高居我“必须带进坟墓的丢人事情”榜首。不止第一次,前两次我们都半途而废,因为实在痛得要命。孟先生担心见血不敢硬来,替我拿纸,我躺在床上揩掉疼出来的眼泪,顺道擤鼻涕,发誓愿意和右手过一辈子性生活。
孟先生为此有了一点心理阴影。
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在床上已经非常愉快了,我问当时是不是吓到他了,他才承认。他打了个比方,说是一个人拿好刀叉坐在餐桌前,揭开盖子准备大快朵颐,一叉子扎下去,盘子里的火鸡突然惨叫一声跳起来,大骂“操你大爷”。
我没想到他竟然说我是火鸡。
孟先生解释说,獾是濒危动物,要保护,不能吃。
这话要是换成别的人说,我一准儿揍他。
期末停课之后,关庭一个人回了趟家,回来后开始整天愁眉不展。
大二暑假他爸妈终于扯了离婚证,过了俩月她妈再婚,她爸先前处的女朋友吹了,父女俩在大别墅里闷了两天酒,她爸为了补偿自家掌上明珠,恨不得把钱全拿给她花了。我有回跟我爸随口说到这事,他反应淡淡的,只说:“老关最近投了几个资,我觉得都不好。”
我没太当回事,一连几天看见关庭天天坐在小区楼下的大槐树下面发呆,才突然想起这茬。问她是不是她爸生意上的问题,她没摇头,大约算是默认。加上她和孔英光情路不顺,三天一大吵,天天小吵不断,整个儿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可怕气息。
考试期间,关庭之前参加的一个什么翻译比赛颁奖下来,得了笔小小的奖金,总算高兴了点,恰好那时跟孔英光冷战未歇,有钱没处花,就请我和孟先生吃饭。吃完饭还不够,她一定要去酒吧,于是我们在酒吧待了两个多钟头。关庭借酒浇愁,我又管不住自己,最后孟先生一手拎一个,打车回了住的地方。
一下车,关庭就扶着墙根对着阴沟吐了一通,孟先生替她买水漱口,把人送回家门口,盯着她把门锁好了才走。我其实没太醉,但借酒装疯的机会不容错过,也赖在他身上不起来。孟先生拖着我走到家门口,让我下去,他好拿钥匙,我死活黏着,他拎猫似的拎起我衣服后领,把我扯到墙边,差点没把我勒吐。
我骂了他两句,他打开门,一巴掌扇在我后脑勺上,把我推进屋:“喝多了就开始乱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