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扬”,是刘晔的字,刘晔是扬州阜陵成德人。
成德离鲁肃的家乡东城不远,只有二百里地,比东城和广陵县间的距离还近。
荀贞、荀彧等在广陵县就已能得闻鲁肃之名,鲁肃的名声当然也能传到成德,而反过来,刘晔的名声自也可以传到东城,是以,鲁肃与刘晔虽分在两州,两人却相识。
鲁肃说道:“此人名晔,宗室之后,七岁那年,他的母亲病困,临终前唤他和他的兄长至床榻前,说他父亲的侍者有谄嫉之性,日后恐会祸乱刘家,因嘱其与其兄待长大后,可将此侍除掉,如果能除,则母无憾。六年后,晔谓其兄:‘今已长,亡母之言,可以行矣’。其兄长晔两岁,时年十五,骇不敢为,晔即入室杀侍者,出拜母墓。其父闻之大怒,遣人急追,晔还而拜谢请罪,言:亡母顾命之言,不敢不从,愿受擅行之罚。其父心异之,遂不责也。”
荀贞前世知道刘晔这个人,但不知道他十三岁杀人,——胎儿从受孕之时便已有生命,十月怀胎可算一年,所以自古皆以后世所谓之“虚岁”计龄,实际上刘晔杀人之时,按荀贞前世的计岁习惯,只有十二岁,而他的兄长只有十四岁,也难怪他兄长不敢,听了鲁肃对刘晔少时故事的介绍,荀贞心道:“此亦一大胆之人。”顾对袁绥说道,“长史以为,此子可比谁人?”
袁绥说道:“刘君之名,绥亦有闻。秦舞阳贤将之后,似可比拟。”
荀贞摇了摇头,说道:“秦舞阳含忿争强,匹夫勇耳。论刘君事迹,夏侯元让差可与比。”
刘晔年十三遵亡母遗命而杀人,夏侯惇年十四因师受辱而杀人,这两个人都是“师出有名”,不是因为争强斗狠而杀的人,秦舞阳以睚眦杀人,不过是一个乱法之徒罢了,确不能与比。
只是袁绥世为儒家,尽管因受时下任侠风气的影响,对违法私杀之事,虽不至於斥责,然终究还是不能欣赏,所以拿秦舞阳来与刘晔相比。
鲁肃也是个任侠的人,听荀贞拿夏侯惇与刘晔相比,笑道:“夏侯元让为报师辱而刃仇,行迹固可与刘子扬相比,但是,如论才智,却远不可及。刘君其人,明智有权计,明公如有意,肃愿为明公为成德召辟他来。”
荀贞大喜,却又迟疑,说道:“我与子敬相见恨晚,待与卿连榻畅叙,通宵达旦,犹未足也,何忍卿今方至,又远行?”
鲁肃说道:“明公情谊,肃心铭感,然方今中国内乱,南北争雄者众,公既欲安东方,非聚英揽俊不能成事,如肃者,诠才末学,可有可无,而如刘子扬者,州之雄杰,万不可弃!何况,肃以末才,幸附骥尾,蒙明公恩重,正自不安,纵便连榻,亦惶惶然不知所对,今虽短别,而待肃归后,献良材於公前,倘能补益公之军政稍许,再叙话於其后,肃亦心安。”
荀贞便不再多说,说道:“既然如此,那子敬可在府中休息两日,再南下阜陵。”
“为明公辟贤,焉敢多停?肃今日就去阜陵,旬月必归。”
见鲁肃持意坚决,荀贞遂亲给刘晔写了书信一道,唤来门外吏,命备好车,又叫备下礼物。
诸物齐备,荀贞依依不舍地送别鲁肃。
把他送到府门外,荀贞握着他的手说道:“徐州虽粗定,九江、阜陵多贼寇,卿可带自家部曲相从,我已使袁长史召冯巩来,巩为我西乡旧臣,性明慎,有胆勇,部皆精卒,可护卿往。”
这回战后论功,冯巩因为没有参与前线的战斗,而是留在广陵,镇守高邮一带的郡中地区,所以未能得以显擢,只是被迁为军司马,自领一部,统两曲之卒,现屯郯外。
荀贞早年在西乡时,就认识了冯巩。
冯巩好击剑,曾托友人去洛阳买了柄剑,据说系“剑游昌”做制,值万钱,但后知是假,被这个友人骗了,冯巩亦不怒,后来此人有事求於门下,他非但不责,反尽力相助,人问其故,他说“是我不识剑,何怨他人?彼,我之故人,不可以小事伤情。”他虽好宝刀宝剑,然不吝啬,有豪客喜其刀剑,辄赠送之,人又问其故,他回答说“物得其用方为物,虽太阿干将,藏之无用”,因了这两件事,荀贞知道了他的大度慷慨。
而且冯巩也有胆勇,黄巾起颍川,颍阴夜乱,他与许仲、江禽、高素等,星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