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一暖,向晚甜甜的笑了:“马明亮,你也嫌弃我丑,给你丢人了吗”
马明亮一窘,马上着急的摇手,他又指着她的脸:“去掉……就漂亮了。”
“然后呢”
“然后……他们就不会欺负你了。”
向晚心中一热,虽然这个医院看起来很不靠谱,却还是被马明亮的好心感动了。
这两天,每每照镜子时,向晚也想过将脸上的胎记去掉。
因为这块胎记,从小到大,向晚没少受欺负,尤其那些男孩子损起人来,嘴巴那叫一个毒,从前的向晚被打击的自卑到骨子里,渐渐养成了逆来顺受的性格。
这是个看脸的时代,向晚毕竟是张兰生的,五官底子其实很不错,只要去掉这块胎记,肯定是个美人坯子。
向晚抬头,又朝那家医院看了一眼,然而,她摇了摇头。
“你……你没有钱”马明亮下意识的就去摸裤子口袋,从那个脏兮兮的手绢里抖落出来一堆毛票,那是他攒了很久的。
每天他扎一百个灯笼能挣二十块钱,除了上交给家里的,他全攒了起来。向晚是他最好的朋友,对朋友,他当然要倾囊相助,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
钱太零碎了,有的掉在了地上,向晚赶紧蹲下来和他一起捡。
将那一堆零钱整理好,向晚给他整整齐齐的包进手绢里,系好。
“马明亮,谢谢你,你可真仗义。不过,我刚才想了想,我还是让脸上这块胎记再多留几年吧。”
“啊”马明亮不明就里。
“你刚才不是说了,去掉就变漂亮了,可是太漂亮也是麻烦事,就这么丑一点挺好的。”
向晚拍拍手上的灰尘,站了起来。
她无法跟马明亮解释,其实与外貌比起来,一个人的自信,学识,涵养,阅历,人格魅力更重要。
从前的向晚处处抬不起头来,那是因为她太自卑了。可是现在的向晚很自信,她根本不需要通过外貌给自己提气。
另外,向晚还存了一点点私心,她只想叶千川一个人见识她的美丽。未来的几年,她还要在学校里度过,太漂亮反而是种负担。
马明亮见她笑的从容又淡定,整张脸都跟着熠熠生辉起来。他也憨憨的笑着,认可了向晚的决定。
家门口,向晚想邀请马明亮去家里吃午饭,马明亮却将他在手心里捏了半天的粉红色发夹往向晚手上一塞,一溜烟的跑了。
摊开掌心,向晚看着那个粉嫩的小花发夹,不禁莞尔。
她脸上的笑在进门看到张兰的高跟鞋时,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糟糕!向晚想到,她出门前,那些书就放在写字台上。
果然,等她冲进卧室,写字台上哪还有她的书。
厨房里传来呛人的烟味,向晚头皮一麻。
“你在干什么”
炉子打开着,张兰铁青着脸,正将那些初三课本一本本的填入炉灶中,向晚冲过去时,她已经烧到了最后一本。
“你烧我书你……你凭什么烧我的书!”向晚看着张兰冷静的将最后一本书扔进不断燃烧的锅灶中,两只拳头死死捏着,小脸绷的紧紧的。
明天她就要入学了,这是她好不容易争取来的读书机会,可是她的亲妈却把她的教科书给烧了,向晚想疯。
“凭什么凭你昨天想害死晴晴!向晚,你这个扫把星!还没出生就克了你爸,现在又想害晴晴。早知今日,我当初就不该生下你!不是想读书吗我让你读!”张兰唇角噙着怨毒的笑,一想到昨天向晴晴头发的回来,小脸呛的通红,张兰就一阵后怕。
她竟然想害死晴晴!
向晴晴是她唯一的希望,而她竟然想害死她!
眼前不可理喻的张兰,气的向晚浑身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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