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窜了前去,他的速度很快,薄锦年都没有怎么看清楚,就看见路彦琛提着一只兔子走到他旁边。
他把兔子扔到薄锦年脚边,开口道:“晚上有吃的了,拿着!”
薄锦年看到路彦琛正在擦拭一把瑞士军刀,他的目光更复杂了。
他低头看了看脚边的兔子,兔子的脖颈有伤口,应该是刚才一刀毙命。
薄锦年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路彦琛这样的贵公子,有这样的本事。
男人之间,崇拜力量。
看到路彦琛这么厉害,薄锦年的心里,隐隐有些羡慕。
刚才说到嘴边的话,不知道怎么的,就说不出来了。
路彦琛把军刀擦干净,已经继续往前走了。
薄锦年赶紧把脚下的兔子提起来,跟了上去。
因为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看着兔子身上的血,薄锦年把它的脚提在手里,感觉有点不舒服。
他们继续往前走,薄锦年有点累了,可是,他却根本听不到路彦琛的呼吸有什么起伏。
他突然很好奇:“路先生,我看你的样子,好像经常来这种地方”
在薄锦年的心里,这样的男人,不应该是在商场上杀伐决断吗怎么会有闲情逸致,来这样的地方野营呢!
路彦琛听到薄锦年好奇的声音,他的声音寡淡无味:“喜欢,所以经常来!”
薄锦年被他如此简单的答案,弄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其实,他心里有很多问题,很想询问路彦琛。
可是,他能感觉到,自己自这个男人面前,真的太渺小了,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