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助理的头颅至今没找到,是因为被野猪给啃食了,那我觉得也实在太过残忍。
说罢,我又惊到:“是不是路过的人,看到他被野猪攻击,本想救他,但是由于搏斗不过野猪,为了不让他只剩下白骨,最后只能将他的身躯给带走......”
余晓施坚定地摇了摇头:“不可能,据说死者脖颈断面有两种参差不齐的伤口,一种是野猪留下的咬痕,还有一种是锯类留下来的波浪形痕迹。”
她这么说,我倒是忽然间感到有些好笑。
“你的意思是,凶手抓活人,喂野猪,喂完后嫌断面不够整齐,还将尸体伤口断面给修整了一下”
“对!”
我望了望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的余晓施,似乎和我之前认识的那个不太一样。
她有点像固执时候的我。
说完,她又立马补充到:“可是当时没有任何线索,我爸,也就是余队,只得带着一批人封山后,入山继续搜寻。谁知道,找遍了抛尸附近的那整片山,都没看到什么野猪。”
“比起当时的连环杀人案,还有那些残忍至极的奸.杀案,这件案子并不算大,所以局里限我爸三天内破案。谁知道三天过后,我爸还是空手而归。”
说到这,余晓施便叹了口气。
“最终,局里将这起事故判定为野猪伤人案,对外也只是如此宣称。自那以后,我爸便离开了刑警队,因为他说,他对警局很失望,也对自己很失望。”
我轻轻拍了拍余晓施的肩膀,“这世上有太多的悬案,我们不可能每起都能找到凶手。人的生命有限,既然怎么样都解决不了,也只能是时候收手。”
说到这,我忽然间感到有些奇怪。
等等,如果说警局对外宣称这起事故是野猪伤人案,为什么温华会在警局说那样的话,莫非他知道些什么
我刚有些出神,谁知道余晓施忽然激动起来,还打起了哭腔。
“不,你不懂。”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忽然间哭,一时之间乱了手脚,摸了摸身上,也没带纸巾。
“你不懂,他对我来说,是个很重要的人......”
谁也没想到,五年前,有个女孩的母亲,带着她去她父亲的警局探望她父亲。
女孩那时十三岁,正值青春年少,喜欢看各类言情小说,对感情也正是懵懂之时。
而那个女孩,正是余晓施。
穿过警局的走廊,她与一个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男孩擦肩而过。
男孩身上有一股法医独有的淡淡的福尔马林味道,还掺杂着一些血腥味。
他长得很好看,高高大大的,看到她的时候,笑的很甜很可爱。
那是余晓施第一次对一个男生心动。
自那以后,她便喜欢上了去警局玩。每次她都会趁着看望父亲的机会,偷偷看看那个男生在哪里。
如果看到他了,她会上前害羞地打个招呼,随即便灰溜溜跑开。
如果没看到他,她便会失落上一整天。
那个时候的余晓施,还是十分叛逆的。她心想,无论他会不会看得上自己,她都要抓住这个机会和他表明心意。
无论如何,她都想要他在未来等自己。
谁知道,谁知道,就在她去警局找父亲的那一天,父亲告诉自己,他死了。
他死了,她的爱情也就死了。
她暗暗发誓,等父亲找出那个凶手,她一定要将他碎尸万断,她要用凶手的鲜血,去祭奠她深爱着的男孩的亡魂。
可是父亲竟然告诉自己,凶手根本就找不到,怎么样也找不到。
“爸,我求求你,你再多找两天吧,宇哥哥不能就这么死了。”
女孩痛苦地摇着她爸爸的手臂,脸上满是泪痕,鼻子通红,眼睛已然哭肿。
“胡闹,你这像什么样子!”
“爸,我喜欢他啊,我是真心喜欢他的!我不能看着杀他的凶手逍遥法外,我不能我不能我不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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