篝火熊熊燃起,照亮小溪边的山谷,两只野鸡被傻乐拔光毛,掏干净内脏,用木棍穿起,放在火堆上烤,他做得很熟练,看来农村出来的小孩,不仅吃苦耐劳,在动手和实践方面的能力就是要厉害很多。
严格来说,我其实也是农村出来的,只不过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被小舅妈接到了深圳,然后在这个大都会里面长大。
我看着火堆上翻滚的野鸡,说道:“不说孜然,香蒜,我们连油和盐都没有,怎么吃啊!”
“慢慢烤,这野鸡自己会出油。”
傻乐说道:“我们不是有罐头和辣椒酱吗,烤熟了,可以把野鸡肉撕下来,沾罐头汁吃,也可以沾辣椒酱。”
“神经病,那我还不如直接把罐头烤热了吃。”
我无语的说道:“对了,你把野鸡毛拔哪里去了”
傻乐说道:“那边。”
我问道:“当时我没仔细看,这两只野鸡的毛是不是白色的”
傻乐想了想,:“黑的,红的,白的羽毛都有,算是杂色吧。”
那就好,如果这两只野鸡也是白色,那就太不合常理了,狼是白的,猴子是白的,熊也是白的,不是说世界上没有这种类型的动物,只是这些白色的动物都在同一个地方看到,就有些诡异。
“叶老板。”
沈元走了过来,笑眯眯的说道:“给你一个惊喜,要不要看一下。”
我回了一个中指给沈元,都懒得搭理他。
“唉……”
沈元叹息了一声,:“不看算了,那两瓶酒我就和乐子两人分了算了。”
“你哪来的酒”
一听到有酒喝,我心里就有些痒痒了,其实平常喝得也不多,没有酒瘾,但现在这深山老林里面,能有杯酒,喝上几口,算得上一种享受了,:“我没看到你带酒来啊。”
沈元说道:“前天晚上给我们带路的那个狗子,他知道我喜欢喝几口,早就帮我准备在土屋里面了,只是我们东西太多,不好拿,我也就只带两瓶。”
“拿出来,拿出来。”
我赶紧走到沈元边上,:“你包放哪里了,我帮你去拿。”
野鸡终于烤熟了,伍子佩两姐弟有些兴奋,拿着小刀切野鸡肉,还不停的夸傻乐手艺好,我试了一口后,凭良心讲,还真不错,傻乐的火候掌握得很好,外面的皮烤得焦脆,里面的肉很鲜嫩,虽然没有盐,这野鸡肉细嚼后有一丝微甜,沾上牛肉罐头的汁,吃起来挺舒服的。
除了茂天林不喝酒外,沈元的两瓶酒被我们五个人分了,就连伍子佩也开心倒了一点,一圈人喝得不亦乐乎,这应该是这几天最放松愉快的一段时间了。
“我……我想给大家唱首歌……”
伍子衿站起来的时候,腿有些踉跄,不知道是酒喝多了,还是盘麻了,“掌……掌声在哪里……”
看来他是喝多了,才三两多的样子,说话舌头都打结,我踢了一下傻乐,:“他喝醉了,把他的枪拿过来,别到时候晚上耍酒疯,把我们都给突突了,我们就都成真正的孤魂野鬼了,还死得特别冤。”
傻乐点头,直接站起来就去取伍子衿身上挂的突击步枪。
“别……别动我。”
伍子衿推开傻乐,把突击步枪的枪托竖在地上,两手抱着枪身,嘴巴对着枪口,一顿狼嚎,:“今天是个好日子啊……明天也是个好日子啊……后天还是个好日子啊……”
伍子衿一开口,所有人都皱起了眉头,他的声音太难听了,而且这货把枪口当成麦克风,还以为自己挺有范一样。
傻乐听不下去了,就要去抢枪,伍子衿嘻嘻哈哈一边用手挡,一边开心的唱着歌,结果他一个趔趄没有站好,挡傻乐的手,条件反射就往地上撑,手指不偏不倚的挂在了扳机上。
“砰!砰!砰!”
三连发的枪声响起后,就是一阵寂静,我们围坐的一圈人都懵了,心脏仿佛停止了跳动,怔怔的看着傻乐和伍子衿。
“啊……!”
伍子衿一声惨叫,捂着头就栽倒在地上,傻乐双腿发软,一屁股也坐了下来,双手颤抖个不停,傻愣愣的摸着自己身体,看是不是中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