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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是时候见见血了(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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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才一念至此,身由心动,瞬息之间飞上高台。

    他冲到火炉的旁边,想要将王猛从火炉中捞起。

    也许,他还有抢救一下的可能。

    但,生命本就是脆弱的,一个人若是执意求死,无论是自愿的还是被人操控了,那就谁也救不了!

    不顾火炉熊熊燃烧的烈火,不顾口鼻之间难以呼吸的灼热气浪,他直接将手伸进火炉,抓住王猛正在燃烧的尸体,右手猛的一抠,提着王猛出了火炉。

    火光映红了万才的脸,他的眼睛在喷火。

    炽热的火光灼烧着万才的手,他没有运用体内真力去抵抗,他要给自己一些惩罚。

    他无法忍受一个年轻的生命就因为自己的嘴炮和小心翼翼就这样逝去。

    虽说这件事跟他毫无关系,但他仍然无法说服自己。

    “你们都该死!”万才转身,冷冰冰的望着台上的‘迈克杰克逊’,就是那个不跳大神时就负手而立摆姿势的白发老头。

    “杀死他!”

    “杀死他!”

    “杀死他!”

    .....

    台下的人群一起呼喊着,响声震耳欲聋,洪若奔雷。

    万才瞥了一眼,不出所料,冰云,小倩等人也掺杂在其中,挥舞着拳头,眼神冷目,面无表情,只是机械的吐着冷冰冰的话,随众人一起呐喊。

    万才狂躁的心平静了下来,他静静的注视着白发老头。

    “外来人,你破坏了巫神的献祭,你...该...死!”白发老头双眼透出邪光,死死地盯着万才,一字一顿的说道。

    底下的人群中,若说还有一个人是清醒的。

    那就是白小徐。

    那个打篮球的少年。

    在他的记忆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村庄流行了这种邪恶的仪式,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出现了这条大蜈蚣。

    甚至连这个由黑岩石铺成的宽大广场,都仿佛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的。

    在他的记忆里,村子里的人和蔼,热情好客,台上的老人更像是一个慈善的长者,他是封门村的村长。

    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应该把他们跟嗜血的杀人狂魔放在一起比较。

    他们也绝不会是眼前这副样子,这种状态!

    似乎是在那一个平平常常的夜晚,村子里的一切都变了,身边的所有人都变了。

    除了陈伯,瞎了眼的陈伯!

    他很害怕,在家的时候,唯有一个瞎了眼的陈伯相伴,陈伯告诉他别怕。

    每晚夜深人静的时候,村子里静的可怕,白小徐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换做以往,大家绝不会睡的这么早,就连村东口的大黄都不叫了。

    一个狗若是不叫,除非它喜欢咬人,或者它已经被炖了。

    有一天,白小徐路过一户人家时,他闻到了一阵狗肉的香味,那香味是从大黄的身上发出的,是从村里一户从来不吃狗肉的爱狗人士家里发出的。

    这一切真的太怪异了。

    白小徐非常害怕,害怕村子里的异变,害怕夜深时那种诡异的静,静到极致的静。

    陈伯将一个崭新的篮球递到他的手里,和颜悦色的告诉他。

    “每天晚上的时候,你拿着篮球到村口的田间土道上拍打”

    “拍打篮球,就不会再怕吗”

    “是的,拍打篮球能使你快乐。”

    ...

    于是每天晚上,白小徐就拿着篮球到田间地头拍打篮球。

    他见过一波一波的外来人,似乎都是晚上进村的,白小徐在陈伯的指示下,外来人又在白小徐的带领下,一波一波的住进白小徐的家。

    火,是一种可怕的东西。

    火,是人类文明诞生的伊始。

    火的使用,加快了人类迈向文明的进程。

    同样的,在封门村,火的使用带了一批一批的外来人,使之汇聚到这个广场上。

    白小徐家后面那个祠堂也不是天天着火的,只有当外来人进到村子里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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