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青笑眯眯的从头到尾看着,又踱着步,家具虽然不多又都是旧的可是屋子里收拾得挺干净,一粒灰尘都没有,靠窗户光线最好的桌子上放着笔墨,还有几张都快写烂了的纸。边上一个竹子做的小书架是唯一一件新买的家具,零零落落放了十来本书,这已经是了不得的一笔财富。
原身的记忆非常残破和依稀,有些叶青青都没办法确定到底是原身所留下的情感还是自己的脑补,不过她能肯定的就是原身对刘家的感情充满了留恋和感激。当年刘家还算个小康之家,买了她来做童养媳实在是老大身体太差,以后只怕是没人愿意把闺女嫁给他;但是对于在家里喝稀粥啃咸菜的原叶青青来说,能把饭吃到饱,每隔个三四天还能吃一顿肉,要做的事也不会比在自己家里更重,因而觉得自己是掉在福坑了。
这个小叔子和便宜老公只差一岁,也不知道便宜婆婆怎么生的,在肚子里就那么偏心眼,做哥哥的又瘦又小,从生下来就三天两头生病;而一年后生的弟弟却很健康,又聪明,三岁就开始识字。因此在家里爱重得不得了,是作为读书人在一直培养的。所以当刘家只剩下这么一根独苗、还是被一家人寄予厚望的独苗,原叶青青才会毅然卖身为奴。
刘春凌端着一杯茶进来,叶青青正在翻着他的书,看见他转身一笑。叶青青这段时间事事顺利,又有空间里的水果吃,因此唇红齿白的,这样一笑竟然给人春花绽放之感。刘春凌不小心把水都泼出来了,红着脸小声道:“大嫂喝茶。”
“你和叶果都长大了啊”叶青青故作深沉的感叹。她对原身的记忆是碎片似的,所以她尽可能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
刘春凌却眼睛都红了,半天才很努力的让声音保持连贯:“都是大嫂的恩德,我不会忘记大嫂的。”
这时叶果也回来了,刘春凌连忙找出个干净碟子把糖糕放上去端给叶青青:“大嫂吃点心。”
叶青青看外面太阳好,建议大家到外面去喝茶吃点心,刘春凌有点不太习惯,叶果却很兴奋,于是三个人就一人一把椅子坐在廊下一边喝茶一边闲聊。
刘春凌看着小粉蝶在院子里翩翩飞舞,“大嫂,我已经和大通米行谈过了,他们答应让我去做伙计,因为我识字,工钱比别人还多十文,一个月有一百钱。”
“姐姐我也找到事情做了,也在米行,不过我没二毛哥能写会算可以做伙计,我在仓库打杂做点粗活,没工钱可是管饭”叶果没心没肺的笑“这样也可以省很多,我和二毛哥在一起也可以相互关照。”
“说了——”
“二毛”叶青青也这么叫,叫刘春凌垂头丧气了,春凌是他的启蒙老师、一个老秀才给他取的学名,家里人就大毛二毛的叫他和哥哥。他抬眼偷偷看看叶青青,看到她嘴角向上弯着,挑着一丝柔和的微笑,唉,二毛就二毛吧,大嫂这么叫自己更亲切呢。
“二毛,叶果,我不同意你们俩个去做事。”叶青青脸上虽然挂着微笑,口气却不容置疑。
“二毛,爹和娘生前一心盼望你读书,我看你自己也没有放弃”叶青青扭头看看屋子里的小书架“要是你只想做个米行的伙计这些书在随和县就应该卖掉。”
刘春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