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自己现在的职务就是管王法的,虽然是个民警,但是也人民公仆不是吗港都的!
东平洲这个地方不大,也就百来户人家,隔海而立,有点闭塞,外出什么的,都得需要坐船出去,也就相当于一个小岛的模样,但是这里也没有像其他人眼中那样落后,毕竟是八九十年代的香港。
舞厅、酒吧什么的也有,不过不大,平日里也就是那些偷鸡摸狗、不务正业的人会去那里坐坐,别说,生意也还不错。
至于以前的林凤娇,他自然不会去那种地方的,现在的自己,也不会去,不是保守,而是不喜欢。
或者说没有共同语言,再说,因为这个身份,人家老板也不是很喜欢自己,毕竟大多数冲突事情基本都是在他们那里发生的,林凤娇没少和他们打交道。
一来二去,虽然表面上还过得去,但是也仅如此。
因为这身制服的缘故,林凤娇在东平洲很是受大家尊重,大家有事没事都会请他帮忙,再加上他本身也是乐于助人,公正不阿,再加上大家心知肚明的一些其他原因,所以在这个东平洲也算是土皇帝了,逢人就给三分面子。
一路上和他打招呼的人络绎不绝,他也很郑重的回以微笑。
是的,他不仅是个警察,背地里也有着属于他的身份,那就是修道之人,对于那些神怪之事,也是很有发言权,有时候其他人也会请他去主持一些白喜事,相比起住在东平洲另一头的威叔而言,林凤娇就很好说话了,大家都是邻居,吃个饭就好了,还不用花钱。
威叔,是和合石的主事人,也就是类似于古代开义庄的,平日里替大家住处白事,收起费用,经常与死人打交道,要不是林凤娇这一身制服,而林凤娇也没有和他抢生意的想法,恐怕又要多出一些琐事争吵。
林凤娇对于他也没什么好感,因为本身修道,所以对于一些心思不正之人,他一眼就能看出古怪,阿威为人凶狠,长相歹毒,因为东平洲只有他那里一个做事的场子,所以大家即使知道他黑心了一点,也没有办法。
他有四个狐朋狗友,大家一起从棺材、酒席、殡仪、殓妆、到入土,整条线都包圆了,也算是一条龙服务,如果不是知道他们是什么人,林风可能也不会搭理他们,但是既然他出现了,那么,他就绝不让那些悲剧发生。
中午,下班后,林风回到家吃饭,就见阿莲拉着一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凑在一起也不知道叽叽喳喳的说些什么显得很是开心活泼。
“啊叔叔回来了,我午饭还没做呢”
阿莲一看到林风回来,突然就记起了自己似乎只顾和好姐妹说话,忘记了做饭,有些慌张。
“没事,你和小花说话吧!平时也很少聚在一块儿,我去做午饭,小花待会儿也一块吃。”
林风摆摆手,示意阿莲不必了,自己也不是不会做饭,只不过平日里阿莲乖巧懂事,所以这些事情都是她做的,林风娇也就不忍看她一片孝心。
“那个、九叔,太麻烦你们了,我还是回家吃吧!”
小花听到林风的回答,才意识到已经是中午了,她也不好在这里打扰人家,就欲起身离开。
“别这样嘛小花,我们都很久没见面了,今天难得在一起,就在我家吃吧!我叔叔不会介意的,而且你回去又得做哪些辛苦事了,我都不知道你怎么忍受得了的。”
阿莲口中的辛苦事,其实就是洗一些人骨,毕竟她随她母亲一起嫁给了阿威,而阿威又是做那种生意的,所以经常需要和一些尸体接触,遇到一些无人认领的白骨,他们也会收敛好,然后埋进土里,毕竟这方面由官家出钱。
“是啊,小花,你今天就留在这里吃饭吧!我也有些事情想要和你说。”林风看得出她也很犹豫,所以便加了一把火。
听见林风这么说,小花也就不好在拒接了。
“那我今天就打扰九叔了。”
“不碍事,一起吃个饭而已!”
脱下绿皮外衣,林风走进厨房,这里的人虽然不至于饿死,但是生活也就一般,贫富差距也是有的。
小花一家也是个苦命人,小小年纪爸爸就死了,后来又和妈妈一起改嫁到阿威家里,但是对方本就是个荤素不忌、无法无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