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天,俄历1910年8月26日,公历8月13日。从昨天到今天为止,谢苗局长和米哈伊尔警官都未在旅馆出现了,就连谢尔盖上尉也将近一天没看到了…”
趁着中午午休无人来打搅自己,在卧室内坐在靠着窗子的桌子前,李丰开始写起了日记。他写着写着突然就停了下来,想着上尉的举动似乎有些反常,好像在有意避开自己似的,也不知道这种变化到底是好是坏
不过他很快便想到,佩奇.开普兰对待自己倒是一如既往,因此事情哪怕出现了变化,也未必是向着坏的方向去的。劝慰自己的心思安定下来之后,他又继续记录下今日遇到的大小事件和自己同他人谈话的详细内容。
随着时间的推移,明白自己不可能一下子回到原来的世界之后,李丰就不得不为自己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而努力了。随着他一点一点的在这个时空营造着自己的人设,顺便还要在美国人面前塑造出,一个关爱弟子又有着革命倾向的左派知识精英形象,李丰很快就觉得以自己现在的记忆力,恐怕也不能完全记下这些不存在的细节。
俗话说的好,“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在俄国人放松了对他的监视之后,李丰就以2个卢布的价格,请旅馆的仆役为自己购买了日记本、纸张、墨水和一只廉价的蘸水钢笔。
虽说是廉价的蘸水钢笔,价格也超过了70戈比,几乎和这名仆役的日工资相当了,当这位仆役把东西交给李丰时,还特意解释了几句。李丰当时有些好奇,还特意在同美国人闲聊时提了提。
结果美国人倒是毫不见怪的告诉他,这种所谓俄国产的蘸水钢笔,实际上就是从英国进口钢笔笔尖,然后俄国商人自行组装的产物。世界生产钢笔笔尖最多的城市,就在英国的伯明翰,在那里一家普通的笔尖制造工厂,也能制造出400种不同的钢笔笔尖,而英国商人也是最先采用机械制造笔尖的。
当然,在讲述了这个事实之后,美国人照列开始鼓吹起了本国的制造能力。佩奇声称,从20多年前开始,美国的钢笔制造业就开始慢慢追上了英国。纽约的麦克纳墨水笔公司,沃伦.兰卡斯特墨水笔厂的出现,将钢笔的市场价格足足拉下了三分之二,使得钢笔日益成为一种生活日需品。
在看过了李丰买回的蘸水钢笔之后,对于这支钢笔的质量,对方也是大大的摇头。他建议李丰日后回到美国后,不妨买一支和他一样的约翰.霍兰德金笔,不过2.4美元一支,但是充好墨水后一次能够书写50张英式大页纸,密封性能也不错,很适合外出旅行者的使用。
听说美国的钢笔市场竞争居然如此激烈,李丰觉得如果能够把自己了解的现代钢笔设计记录下来,到了美国也未必会饿死。这么一考虑,他曾经对回国还是前往美国的选择,似乎就变得有些清晰了起来。
不过对于现在他来说,这种对于未来生活的思考也只能放在睡前作为入睡的安慰剂,他平日里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背诵俄文单词和应付周边的美国人和俄国人身上了。
而他试探着以简体中文书写日记,发觉俄国上尉并没有再私下搜查他的房间后,便安心的将这个时代的所见所闻一一记录了下来,以作为自己记忆的补充。
通过每日这样的日记写作,李丰倒是发现了一个好处,那就是他每天复习和总结自己一天伪装的经历,倒是能够极大的提升伪装的技巧,从而尽可能的消除日常行事谈话中露出的破绽。简单的说,他觉得自己倒是越来越像个来自21世纪的诈骗犯了。
一向把自己视为一个守法公民表率的的李丰,对此也只能叹上一口气了。他其实觉得,这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而努力的缘故,脱离了原有的人际关系和熟人社会之后,他对于这个时代的法律和道德评价似乎也失去了敬畏,这才让他能够干出现在这么疯狂的事来。
在日记本上写下最后一个字,李丰将钢笔重新放入笔筒,然后便抬头向着窗外看去。满目的青翠在清风中摇曳着,真是一片让人愉悦的林中之景。如果这里不是俄国,不是这个时代的话,李丰觉得在这样一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