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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不伤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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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四十一章 坑爹3(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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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素仪跟刘二娃跪在陈元东的面前,两人的背挺得直直的,仿佛不论什么风暴也摧毁不了他们的爱情。

    “爹,我已经是他的人了,一定要嫁给他。”

    很坚决。

    见陈元东不说话,陈素仪咬了咬牙,“我知道你是想宋玉笙当女婿的,先不说他已经娶了素心,即便没有,宋家也不会再要我。”

    “没有人能接受一个名声尽失的女子,爹,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女儿都只能嫁给刘二娃。”

    她这番话把陈元东几乎气得昏厥,指着陈素仪大骂逆女,有两小无猜的竹马不要偏看上个放羊娃儿。

    有眼无珠。

    关键从小就捧在手心里的明珠真嫁给刘二娃……

    呵,当个放羊妇吗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身为女儿奴的他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宝贝闺女吃苦受罪贫穷潦倒。

    好烦!

    早知道以前就该严加管教。

    陈元东不得已最终还是同意了两人的婚事。

    不然呢

    他也很无奈的。

    陈素仪跟刘二娃并没有马上成亲,因为突发事件。

    朝廷赋税繁重引得百姓苦不堪言怨声载道,而洛平县的县令又不是个好东西,趁此机会大发横财,甚至把主意打到了陈元东身上。

    怎么办

    只能反咯。

    宋玉笙已经把庆阳县的权力全揽在手宣布反夏。

    恩。

    陈元东召集了洛平县许多不满朝廷的百姓揭竿而起,推翻了县令的统治,他成为领头人。

    其间刘二娃在镇压残余势力时也发挥了作用。

    事已至此。

    陈元东把他介绍到佛光寺习武,防范于未然,虽然不满意这个女婿,但肥水不流外人田。

    刘二娃有天赋。

    他为人有些痞,说话也不怎么着调,不过习武是很认真的,勤奋又刻苦,还经常趁挑水的时候去调戏山下给佛光寺送菜的大叔家的小姑娘,时常逗得懵懂单纯的女孩纸红了脸。

    这些没人知道。

    刘二娃在寺庙学武一个月就中断了。

    恩。

    起义去了。

    他是跟着一伙路过的队伍走的,一起离开的还有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两人誓要干出一番成就来,而且刘二娃也不想一直被岳父大人看不起,身为男人是绝对不能说不行的。

    就酱。

    因为佛光寺跟洛平县相距还挺远,古代交通跟通讯技术都比较落后,所以陈元东跟陈素仪并不知道刘二娃已经离开寺庙去干大事了。

    还等着。

    刘二娃有武功会来事,能伸能屈还有点小聪明,于是在一众的新兵中很快的脱颖而出。

    在接下来的义军行动中他立了不少的功劳。

    是小头目一枚。

    但有个问题,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刘二娃加入的义军并非单纯的只有一个势力,随着队伍的壮大,开始出现不同的意见了。

    争权是发展的必然。

    头头儿太多,迟早都会出现矛盾,一旦激化……

    恩。

    刘二娃选对了。

    军师李长夫使用计谋干掉了另一方,追随的大将军荣耀上位,刘二娃等出力的小将也被封赏。

    “刘二娃呀……”

    “到!”

    李长夫瞥了他一眼,摇头道:“这名字太土,咱们以后都是要干大事的人,得换个名字。”

    刘二娃睁大眼睛。

    换名儿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在他心里名字也一样。

    不过军师大人说得没错。

    待到功成名就了……刘二娃将军刘二娃大人

    好难听。

    军师那么厉害肯定会给他取个他听不懂但却很牛逼的名字的。

    会是什么呢

    二牛二狗还是二萌

    李长夫拧眉沉思了片刻,便看着他,“你天庭饱满地阁方圆面带桃花毒舌嘴贱一看便是成大事者,emmm……不若就叫刘秀璋。”

    “寓意,后起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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