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雍的灭亡,不仅仅影响到了中原,也影响到了周边国家,其中受到其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海对岸的新济国。
如今的新济王名叫昔峣,是一个可怜之人,因为祖先留给他的国家已经是内乱丛生,外患不止。
昔峣时曾经的统一的新济王国开始进入动荡时期,统一的新济已经成为昨日黄花,国势走向衰落,辉煌只能成为记忆。
其实从一百多年前开始,新济国就已经显露出了衰败的迹象。究其原因,自然与其政治经济制度有着极大关系。
新济国当年在和大雍联合灭了百罗国,帮着大雍灭了句骊国,随后又把大雍驱逐出半岛南部之后,一开始非常重视对全国人口的控制为此建立了帐籍制度。此外新济国还实行丁田制。直到百多年前,丁田制才被废。
丁田制的主要内容是大雍均田制的翻版,将土地分为永业田和口份田两种分别授予十六岁以上的丁男丁女其中口份田限本人终身使用不得买卖转让后者在本人死后则可以由子孙继承。
丁田制的实行使得新济国的国库有了可靠的经济来源。
丁田制规定土地国有但是这并不影响私有土地制度的发展。可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土地是不可能自己增长的,而随着人口繁衍,这制度必定出现问题,土地一定会最后全部转到私人手中。
当时的新济国存在三种土地制度,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和大地主土地所有制以及自耕农土地所有制,随着人口繁衍和最后丁田制瓦解,后者比重越来越小。
施行丁田制是为了增加国库储备。但是丁田制只能在国有土地上施行,对于大地主、贵族持有的土地国家不能丁田。所以,丁田制的适用范围本身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促使这制度的解体。
这种情况之所以出现主要因为是新济实行食邑制、禄邑制。食邑制就是赐予当时有大功的臣子一定数量的地区的农户的佃租、贡赋和摇役。禄邑制则是一种根据官位向文武官员赐予一定地区的收租权的制度。食邑制在新济国进行统一战争时期广泛实行仪公。
至新济国统一战争完结统一新济步入正轨之后,食邑制依然存在基至扩大了封赏的范围到整体官僚。
禄邑制始于新济国神文王时期。起初是授以官员地区收租权但是两年之后改为以棒禄代替收租权但是到了新济国景德王十六年又恢复禄邑制。
除了食邑和禄邑新济王还将全国的牧场分配给了各级官署和功臣。以上新济的经济措施催生了统一新济大地主的出现。加上贵族和地主在政治上的特殊地位在昔峣祖父在位时期甚至出现了私有的农庄。
此外寺院庄园也逐渐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丁田制难以为继最终破产
。
其次,新济国的在完成统一战争之后,为了稳固统治,极力动员骨品贵族和京城的豪族迁移到九州、五小京地区。中央统治阶层目的是开发地方经济更为重要的是去除京城豪族的深厚根基。
此外对于新征服的原属于句骊国和百罗国的地区也需要新济贵族来管理。所以迁豪政策可谓一举数得。
但是食邑制、禄邑制与迁豪政策的并行对于新济国的社会稳定却没有起到好的作用。迁豪政策暂时解决了中央内部的矛盾问题,却加剧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京城豪族迁到地方之后,与当地的大地主大商人勾结形成新兴的地方势力再加上受赏的食邑和禄邑她方势力就掌握了经济大权和行政大权这对中央来说是极其危险的,以至于地方叛乱层出不穷。新济国中央一直处于叛乱的困扰之中。
到了新济国宪德王十四年三月熊川州都督昔宪昌,以父昔周元不得为王反叛,自行建国,国号常安建元庆云元年。
昔宪昌的叛乱集中体现了新济国王室内部斗争,也体现了王权与地方势力的矛盾。昔宪昌以为父争位的名义直接否定新济国的中央政府转而自立国号开元建国。
对于新济国来说棘手的不仅仅是昔宪昌反叛的问题还有其他地方势力与之呼应的麻烦。当时新济国九州之中的四个州响应,叛军一度与官军平分秋色。昔宪昌的叛乱是新济国的一次最具代表性的叛乱。
从表面看这是一次贵族内部争夺王位的战争但是从深层次来看启也是新济国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