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二十八年的黑道老大,虽然不作奸犯科,白道黑道事情都会触碰,何况只是小小的偷术。她可对自己的坑蒙拐骗偷,都是十分的自信。只要她出手,没有她偷不到的东西。而她没钱的时候,通常多是专偷那些富得流油的人。
这不,前面一个高大的身影,身穿紫色衣服,头戴紫金冠,腰间随着走动摆动的极品羊脂玉,不正是写着快来偷他,快来偷他嘛!
既然如此,她就不客气了。
脚上运功,陆寻欢飞速往前奔,在经过紫衣男子身边时候,顺手牵羊地从他腰间摸来一个荷包。然后一阵狂奔之后,确定安全之后,掂量着手里的荷包,一阵摇头。
啧啧啧,实在是有钱,大部分竟然都是金子。就这数量,够普通人家两三年开销,也够她好几天花销。
陆寻欢低头看着自己的衣服,越看越觉得朴实。也不知为何,这几年别易从越来越吝啬。明明灵门到处都是宝,买东西也都是往好的买,灵门导致遍地是宝。可她居住在大山谷,却穿的普通,住的也普通,吃的也普通。这身破衣裳,着实不适合她这张美美的脸蛋。
陆寻欢摸着自己天仙般的脸蛋儿,开始自恋起来。刚来到这世上时候,她就知道这具小身子未来必定是大美人,结果不出自己意料,倾国倾城呐。
这不四周好有好几双眼睛会往她这边看,而不管前世和或者今世都受到瞩目的陆寻欢,十分习惯,虽然上个世看她的基本都是女人,这一世男子为主。
陆寻欢抛摔着手中的荷包,大摇大摆地走入成衣店,在一阵挑选后,选了一身嫩黄色的锦衣。当她换好衣服,走出试衣间,一双双惊艳和羡慕的眼神就齐齐往她这边看来。许多少女们,眼睛发光,连忙招来小二,说也要试穿这身衣裳。
就连掌柜看到了,连忙上去拍了陆寻欢的马屁。
“姑娘这身衣裳真适合你天仙般的脸蛋,好似这身衣服就是为姑娘您量身定制。”就连生为老妇人的她,看得都双眼发直。
陆寻欢美眸扫视四周,发现大家都看着自己,有些小夸张,又有些小烦恼。
从及第开始,别易从每次出来总让她易容,一开始她也不知道为何。十六岁时候,第一次以自己面目出来,被人调戏之后,她揍得对方找不到父母,这才意识到自己到底长得多祸国殃民。
从出生开始备受瞩目的她,并不介意被人看,反正人长得美就是给人欣赏的。陆寻欢看到掌柜取来已衣裳样式相近的丝巾,一瞧见这款式她就爱不释手,拿起丝巾遮住倾国倾城的脸蛋儿。
这犹抱琵琶半遮面,也有另外一种风情。
她甚是喜爱,当下付了银两,飘然离去。让成衣店里的人,都忍不住揉揉眼睛,确定自己是不是看错,仙女竟然就飘了出去,看呆了一群人。
陆寻欢通常出了大山谷,做的第一件事,去大吃大喝。实在是,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黑道老大,打打杀杀,赚大钱等她还可以,让她做菜,比登天还难。上辈子只要花钱,就能吃尽山珍海味,而她最不缺的就是钱。结果,来到古代生活没一个月,就被迫这不能吃那不能吃。然后又被带到鸟不拉屎的地方,每天吃的都是渣。她有想学做菜,在无数次烧掉厨房后,别易从炸毛了,不准她再靠近。
重点,别易从做的东西也就清清淡淡,有时候还会发挥失常做的难以下咽,这么多年下来,她吃的最好的就是自己打野味烤了吃。而每次出来,她就和饿了十年一样,大吃大喝一顿。
为了保持她天仙美人儿的形象,她包了一间雅阁,点了一堆吃的,在小二再三确认她有没其他人来,最终被她‘温柔地’请出去了。
如蝗虫过境,陆寻欢以惊人的食量,消灭掉了一桌子的佳肴,满足的摸着凸起的小腹走出酒楼。
本性不改的叼着牙签走在路上,路过一个包子摊,有些熟悉的背影正极力和摊主争论。
“穿的这么有钱,连个包子钱也付不出,走走走。”
“我真的有带钱,只是不见了,不是真的想耍赖不给。”
“管你,没钱就不卖。”摊主有些不耐烦的挥舞着手臂,驱赶着。
陆寻欢瞟了一眼,不以为然的继续走,那个熟悉的身影她记得,正是被她偷的笨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