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被玉绯烟烙上了“夏侯楠党”的烙印,见玉绯烟冲自己点头,他乐得有些忘乎所以,心里冒起粉色的小泡泡。
自从上次见过玉罗刹后,薛蔷的心里就有一棵叫做“暗恋”的小种子,开始悄悄萌芽。
怎么有女孩子长那么漂亮,就连发怒的时候,都是那么娇里娇气的可爱呢!
薛蔷的春心萌动落在薛子怡眼里,她大惊,立刻上前和玉绯烟打了招呼,把弟弟拽了回来。
薛蔷是阴山公府唯一的男丁,自小就收到百般宠爱,薛子怡也非常疼爱这个弟弟。可是现在看到薛蔷喜欢的对象居然是玉罗刹,薛子怡吓得小心脏差点儿掉出来。
不行!
她必须找个时间和薛蔷好好谈谈。
玉罗刹是临江王的人,薛蔷和夏侯擎天抢女人,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寻死路!
再说,玉罗刹医术那么高明,薛蔷除了阴山公世子的身份,再也没有别的出色建树,玉罗刹是不可能看上他的!
薛子怡已经打定主意,必须在薛蔷心里的小种子刚刚萌芽的时候,给他掐断!
免得他犯傻,最后自己受伤,还连累阴山公府!
虽然薛子怡面对外人时会算计,可薛蔷是她同父同母的弟弟,对他,薛子怡是实打实的好,生怕弟弟受伤害。
玉绯烟不知道这些事情,她和莲瑾说了几句话,叮嘱他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喊自己,之后大家便准备出发。
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
柳晟骑着枣红色的马,身边奔跑着一头巨大的黑狗。
“玉姑娘,请等一等!我家王爷有礼物要送给你——”
柳晟下马,带着大狗来到玉绯烟面前,“王爷知道玉姑娘要去参加斗药大会,怕你路上孤单,就把憨子送来给你做伴!”
“憨子?!”
这是玉绯烟第二次见到这头叫“憨子”的狗。
它体格魁梧,个头有老虎大小,但是模样憨头憨脑,看着傻乎乎的,极具欺骗性。
不过,玉绯烟还清楚地记得就是这个长得具有欺骗性的大狗,在玉家一口吃掉了浙夏筠的胳膊。
真是有其主必有其狗,名叫憨子,实质上却和它的主人一样凶残……
只是,夏侯擎天把憨子送来给她做伴,这是什么意思?
就算是送女生礼物,不是应该选择蝴蝶犬,挪威梗这样的萌萌乖巧的小型犬吗?
送一头大狗来,马车里装不下啊!
似乎看出了玉绯烟的疑惑,柳晟笑着摇着玉扇。
“玉姑娘放心,憨子耐力极好,跟在马车后不会掉队,你不用管它。它饿了会自己出去捕食,不会给你添麻烦的!而且,憨子体格好,你可以把它当坐骑!”
对柳晟说的话,玉绯烟是一百个不相信。
她总觉得这个长着一双美艳狐狸眼的男子是十足的笑面虎,特别他摇动玉扇的模样,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那就是——闷骚!
“我可以拒绝吗?”
玉绯烟问道,她不是憨子的主人,管制不了它。
万一这个凶残的大狗像它的主人一样,路上看到谁不顺眼,就上演大吃活人的戏码,怎么办?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