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一早,陆韶清理了过夜痕迹,背起遍体鳞伤的郭知宜下山求医。
伏在青年背上的郭知宜,脸上用泥和草汁涂得乱七八糟,衣服不用撕已经破破烂烂,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从泥潭里捞出来的小乞丐。
但郭知宜心里没有一点不高兴。
今天清晨她趴在潭边洗脸时,在水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当即就愣在原地,差点成了中国版的水仙少女——毫不夸张地说,就算后世见到过许许多多美得各有特点的明星和网红,原主这张脸仍然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没有之一。
风华月映,惊尘绝羡,郭知宜十分感慨,有些人的气质真是独一无二。
不过,这是举世皆虎狼的乱世啊!
顶着这么一张惹眼的姿容,估计她一下山就得出事。
这张脸,得改改。
于是郭知宜就把自己折腾成了这副样子。
这副人嫌狗憎的样子。
此处的人和狗都特指陆韶。
因为陆韶早上那个接受不能的表情给她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
哈哈。
郭知宜心情颇好地四处观望,准备好好欣赏一下沿途的风景。
但很快,她就发现没什么好看的。
他们一下山,一股乱世气象就扑面而来。
黑云低垂,阴雨霏霏。
路过的城镇满目焦土,到处都是倒塌的房屋。乌鸦在枯木上粗劣嘶哑地“哇——哇”嚎叫,路边不时可见瘦骨嶙峋、死状凄惨的尸体,几条饥肠辘辘的野狗夹着尾巴嗅来嗅去。
途中他们还遇到了一股乱兵。
郭知宜忽然就想到了以前不知道在哪儿看到的一句话——
“宁为太平犬,莫做乱离人!”
几乎是瞬间,她就感受到了写这首诗的人心中铺天盖地的绝望。
乱世啊,想到这里,她心里瞬间沉重不已。
直到傍晚时分,他们路过三四个村庄,都已经空无一人。眼看天色将暗,雨越下越大,他们走进附近的一个小镇,打算碰碰运气,去借宿一晚。
陆韶敲了一户农家的门,没有人答应。
郭知宜把门推开一条缝,瞥了一眼就立即关上了。
惨,实在是太惨了。
屋子里的桌椅橱柜都被翻得东倒西歪,杯碗瓶坛的碎片满地都是,从白发老妪到襁褓婴儿,一家六口都被杀了,尸体双眼瞪着,像是死不瞑目。
郭知宜惊魂未定,一回头就看到一个人站在他们身后,吓了一跳。
那是个一身黑布衣的老头,怀里抱着一个小孩子,孩子的小脸痛苦地皱着,身上啪嗒啪嗒往下滴着血。
老人扫了他们一眼,“外乡人”
“我和哥哥奔波了一日,眼看天色已晚,雨势渐大,本想借宿一晚,没想到这里……”郭知宜面色不忍道。
“你们走吧,这个镇子三天前便被贼寇洗劫了,镇子里的人死的死,逃的逃,已经没有活人了。”老人面带倦色,神情冷漠道。
“老人家,这一带的村庄都遭了被贼寇劫掠了吗你可知,哪里能寻到大夫”陆韶定定地看着老人。
老人的目光越过陆韶高大的身躯,看向面色苍白的女子,面色了然。
良久,叹了口气,“罢了,跟我来吧,镇里余下的人都在几十里外的城隍庙里躲避,里面有位莫大夫医术很好。”
陆韶面上一喜。
四人在雨中走了很久,一路上连个人影也没看到,入眼尽是荒烟衰草,一片萧森景象。
郭知宜看向老人怀里已经昏了过去的小孩,蹙眉问道:“老人家,这孩子是您的孙子吗怎么伤得这么重”
老人摇了摇头,“我本是回来看看贼寇走了没有,结果在一堆尸体里捡到了这个奄奄一息的孩子。这孩子深中数刀,仍一息尚存,被我遇见,可见是个命大的。”
郭知宜点了点头,“是啊,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但愿吧,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