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村祠堂聚集了人,密密麻麻,异常吵闹。
常勇站在高台处,顿时忧心忡忡起来。虽然村民都聚集在了一起,防止了孤立无援,但是若僵尸混进了人群,随便咬伤几口必然引起扰乱,踩踏事件一定会发生,到时候后患无穷,场面更是难以控制。随机应变,为了防止不让僵尸混进来,必须在人群外设定警卫巡逻,一有情况及时汇报,才能防止意外的发生。
经过一番苦思冥想,常勇想出了好办法,因为二代僵尸怕枪火,所以特定警卫需要佩戴枪支,一旦僵尸出现,马上对准眉心开枪解决了就行。
红旗村没有什么像样的军火,唯一优势资源是村民自制的老土枪很多。平时村民扛着枪去山里打猎,或者防御于驱赶田间的野猪放肆。毕竟老土枪也算是军火,转而打僵尸绰绰有余。
随后,常勇大概丈量了整个人群的范围,计算出了需要几个警卫配枪。这些警卫尽量都拿自己的枪巡逻,前提是枪法要准,保持镇定自若的状态。
这一想法被牛大红率先肯定,并且谏言献策:“这个好办,伟大的中国、开始不就是小米加步枪嘛,照样拯救了全中国的老百姓。村里我可知道哩,大概也有十几把打猎的土枪杆子,而且枪法准的也不止我牛大红一个。这些神枪手就在大院子里,我一招呼都会出来的,组成一个小分队绰绰有余嘛。”
常勇兴奋至极,“对呀,劳动人民最光荣,最智慧,高手在民间嘛。”
事不宜迟,牛大红开始张罗起来,不到几分钟就召集了十二个村民,都是会玩火枪的行家。
“你们的枪在哪”常勇问道。
原来都在家中放着,由于听说僵尸入侵,个个吓得撒腿跑到了祠堂中,没来得及顾上带上杂七杂八的东西,何况一杆土枪呢
牛大红急忙催促道:“那赶紧回家拿枪去,僵尸怕这东西。”
“慢着,等等。”常勇上前一步拦住了他们。“现在回去拿枪很危险,千万别独自回去,说不定僵尸就在谁家里隐藏着呢。”
十二个人顿时不动了,一听到僵尸就腿发软了。
“那……那……”牛大红心里着急了。
常勇马上回复道:“没事,大家都跟着我,一个一个取枪。咱们结伴而行,比较安全。”
随后,在常勇的带领下,十二个人紧随其后,而牛大红被安排在祠堂里看守,一旦有紧急情况第一时间通告。
常勇在人群最中央也成了一名抢手,他背上了牛大红的枪,尽管他没有开过枪,但觉得在簇拥之下佩戴枪支很威风,就像发哥电影中拿枪的样子最帅,而自己还能在现实生活中一不小心如发哥那样帅气一把。
一家一家取枪,红旗村不大,半个小时后就取了十一把了。最后一火枪手年过七旬,白发苍苍,腿脚却硬朗,是牛大红极力推荐的,人称红旗村资格最老的火抢手。据说他一生共打过四十九头野猪,甚至年少时猎取过一只花豹。当然如今这个年代,保护野生动物列为了国家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也是对整个人类自然负责。他也姓牛,老人家住的比较偏远,紧靠后山,独门独院,所以能费时一点,幸好十一把枪已经找到了,常勇心里也安慰了许多。
来到牛老家门,三间土坯房子,后院全是翠绿的竹林。虽然看着简陋,但清静无人打扰,牛老喜欢这份宁静气氛。牛老老伴去世好几年了,儿女去了城里,他选择了独自起居,也拒绝了儿女的邀请。他认为这里才是自己的根,既然已经老去就得落叶归根,去陌生的地方是不可以的。也许,这就叫故乡吧,月是故乡圆。
牛老健步如飞,常勇却闻到了异味。“牛老,别过去,别过去,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