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薛仁贵很饿,饿得走路都有些飘忽。
前面是黑压压的一片人头,衣衫褴褛,皮包瘦骨。走一段就会有人倒在路边,没有人会去注意,也没有人有精力去注意,更别说挖个坑把他们埋了。无论什么事情,见得多了就习惯了,也就慢慢麻木了。
刚跟他们遇到一起的时候,每当有人倒下,薛仁贵都还会去看一看,那倒下去的人是不是真的断气了。走了这半月之后,再倒下去的人薛仁贵也只能是多看一眼,也不再会移动脚步去看一下。
薛仁贵不知道程县子是谁,若不是家里确实困难了,他也不打算出来。可是夫人也说了,如何才能出人头地,长安城里机会总是要多一些。做为一个大唐男儿,不说建功立业,最少也要为妻儿奔个好前程吧。
据说程县子是一个神仙一样的人物,他说创造的东西不仅没有人见过更是闻所未闻。薛仁贵并不相信有这样的人存在,这些不过是以讹传讹罢了。不管怎么说,去看看也没什么错,好就在他那里做事,若是不好再重找就是了。
薛仁贵唯一的好感来自于找到他的程初一,自信,善变,坚韧。有这样的下人,那程县子应该也坏不到那里去。
路边已经有了零零星星一些人家,也有些兵士出现了,他们也带来了好的消息。陛下在长安城门口已经做好了稀粥,每个人都会有吃的,只要能平安到达长安城下。
故土当然难离,可在家园与生存面前,生存可以战胜一切的情感。人群的脚步突然加快了,有了稀粥的渴望,谁还会再去搜寻路边的树叶。
又有人倒下去了,是一个妇人。薛仁贵只看见她颤抖的手指了指长安的方向,便再也没了力气。一个小女孩大慨七八岁的样子,跪在她的旁边连哭都未哭泣。这样的经历,这样遥远的路程,小女孩的眼泪早就应该流完了,她的身体里已经没有了支持她哭出来的水份。
“第一次千三百二十七个!”程初一喃喃的道。为什么就不坚持一下呢,马上就到了呀!
此刻,程初一特别的怀念程家生产大队的日子。辛苦,但很幸福。虽然工作的时候很累,可每天晚上都可以吃到红烧肉,而且还可以喝上二两小酒。当然,酒是会记在帐上的,会在每月的工资里扣。那真是神仙一样的日子!
薛仁贵一把搂起那女孩,女孩轻得向纸一样。她不哭也不闹,连一丝挣扎也没有,任凭薛仁贵搂着大步向前。
李世民就站在东门的城楼之上极目远眺,远处除了来回报信的信使,还没有一个难民的影子。
做为一个天子,一个欲做明君的天子,李世民很希望这是一场梦,征血疆场不可怕,这些难民的眼神才最可怕。
信使不停来报,还有三十里,还有二十五里,还有二十里...难民们拐向了,去了另一条路,通向程家生产大队的路。
“多熬点稀饭,少放点肉!”程璞不停的大声呼喊着。
这他玛的都是难民呀,肠子都饿得贴到了一起,你们还放那么多肉。
“小璞,这么多难民总得让他们吃好一点。”柳如烟劝道。
九衣:“是呀,一头猪也花不了多少钱!”
九衣和柳如烟同龄,只到程家一次便和柳如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当初分给程处默的房子,就在程璞家旁边。只是去逛了一下,九衣就再也不愿回老程家了。程咬金无所谓,九衣又不是正房,这房子空着也是空着,便同意九衣和程处默搬过来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