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泉古镇的灾后重建规划建设过程中,最难做的工作就是涉及到农民住房的拆迁工作。
为了保证拆迁工作规划建设的顺利进行,古镇成立了“古镇拆迁工作办公室”,拆迁工作办公室由负责城乡环保工作的李镇长任主任,镇城乡环保所钟所长,山泉村张主任,各队队长,人大代表吉欢等同志组成,拆迁工作办公室由钟所长任副主任。
首先,古镇拆迁工作组发动群众,广泛宣传国家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以及市、县人民政府相关政策,他们分成多个小组,深入到每一个拆迁户,耐心的宣传讲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以及市、县人民政府相关政策,并广泛的征求他们的意见。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涉及到需拆迁的100户农民,其中92户都与拆迁办签订了《拆迁协议》,还剩下8户因各种各样的情况不同意搬迁,拆迁工作办公室将情况向政府进行了汇报。
鑫泉古镇的二楼会议室里,拆迁工作会议正在进行,李镇长主持会议,人大主任辛好参加了会议。
李镇长说:“我镇的拆迁工作已经进行一个多月了,总体来看,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但是也还存在许多问题。今天召开拆迁工作会议,一是总结前段工作,二是部署下一段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拆迁工作全面完成。下面,请拆迁工作办公室中所长汇报情况。”
钟所长介绍情况说:“我镇本次应拆迁付总计100户,目前,已有92户与拆迁办签订了《拆迁协议》,剩余8户中;有4户系由于子女在外打工,还需要时间商量后签订《拆迁协议》,有2户对补偿面积有异议,需进行核实,还有1户处于偏僻处,属可拆迁也可不拆迁户,不影响规划建设,另有1户处于占用规划干道处,已经过多次协商,尚未达成协议,属于钉子户。”
李镇长问:“你们研究的办法呢”
钟所长回答道:“我们研究的意见是;对由于子女在外打工还需要时间商量后签订《拆迁协议》的4户,协助他们尽快与在外打工的子女通过网络、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商量,尽快落实统一意见后,签订《拆迁协议》;对补偿面积有异议的2户,尽快与户主进行核实后签订《拆迁协议》;对处于偏僻处,属可拆迁也可不拆迁户,不影响规划建的调整为不拆迁的户;对处于占用规划干道处的拆迁属于钉子户进一步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
钟所长补充道:“我们已找户主商谈多次了,该户对补偿金额及要求过高,工作困难较大一些。”
吉欢提出:“建议对于余下的8户,
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分组做工作,特别是对钉子户要加强法制教育和政策宣传教育。”
最后,辛好要求:“今天,我们召开镇征地拆迁工作会,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在取得良好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努力推进下一步工作。刚才,拆迁办总结了前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