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光华端着盘子在食堂里慢慢走着。在经过了与神父的哲学探讨之后【他是这么认为的】,少年的大脑消耗了海量的能量。他现在急需吃点什么东西补充自己。
但就是这样普通的端着盘子走在食堂里,却也能让他唏嘘一阵子。
——有几天没这样了……夏吾倒不是不喜欢交朋友。只是,对他来说,“戏份不够的朋友”往往容易死亡,所以他会刻意回避抱团的小群体,控制自己朋友的数量,保证作者可以将有限的笔墨均匀
的分给那些人。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控制“朋友伤亡状况”。
这种举动让钱光华和约翰有些摸不着头脑。他们在和夏吾出去冒险的时候,就真的没法带上自己过去的朋友来着。
这点挺遗憾的。
但毫无疑问,“跟着五哥出去冒险”,就让他和约翰成为了孤儿院的风云人物。对于孤儿来说,夏吾简直就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同龄人了。他甚至可以让一向威严的乔尔乔神父放开限制,让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一点非常了不起。而且他干的事情,也正好是这么小屁孩们最向往的那种。打击罪恶、惩治混混、在黑市里与狡诈的商人勾心斗角【这部分有钱光华添油加醋的成分,但基本属实,基本。】。这就是传
奇一样的故事。
每一个人都羡慕约翰和钱光华。
对此,华仔有些飘飘然。
在这之前,他可还是孤儿院的普通孩子——不算边缘,但是任何地方都不出挑,也没有什么很要好的朋友。
“没错,这次机会真的是抓对了。”对此,他很得意的想到:“果然,最先看出五哥不凡之处的我,也不是凡人。”
——用五哥的话来说,我是个重要配角!
夏吾永远是这样激励自己的小弟的。主角身边的孩子,不管是要饭的还是偷鸡摸狗的,到了主角身边,总能发掘出自己的才华。
虽然五哥是个神经病,但还是能够鼓励人的。
一时之间,钱光华踌躇满志,觉得自己即将成为孤儿院的上流人物。
他端着盘子,走到了中间靠边的一张桌子面前,学着自己在神父的老电影里学来的腔调,说道:“亲爱的朋友们,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这张桌子坐了六个人,四个女孩两个男孩。和约翰那种野蛮的、横冲直撞的兽群首领不同,这些孩子都比较安分,在游戏之中也不是特别突出。
有个女孩子拉了拉餐盘:“当然,位置多得是。”女孩应该是个混血,天然的麦色皮肤,天然的波浪卷,但并不知道具体是哪两种或哪几种血统的混血。东南亚邪教势力高涨以及美国内战洗牌都是几代人之前的事情了。
她来这里的时候只记得一个“田”的发音,所以大家都叫她小田。至于具体的名字,她说她想以后自己取。小田在十四岁的女孩中间算是比较好看的,但也没有好看到可以轻易打破“男孩只和男孩玩”定律,享受全孤儿院小男孩的追捧。但只要是她想要和谁交个朋友,那对方多
半也是乐意的。
对面的另一个男孩敲了敲钱光华的盘子:“钱啊,总觉得你和夏吾叫上朋友了之后就不怎么看得上我们了。”
“没有。”钱光华大义凛然:“这怎么可能,没有,没有。”
“听说你又上城里玩去了。”“还看过传说中的黑市呢!”“怎么样黑市有没有异乡民的奴隶买啊”
一连串问题。虽然钱光华明白自己进城最大的意义就是在屎坑里抄“办证”的电话,而所谓的“黑市”也只见到了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印店,但是,吹吹牛逼嘛……
“我跟你们讲,那是你们没见识!黑市,嘿,黑市啊!怎么可能是一群穿着不露脸的长袍的变态在很昏暗的地下市场买卖啊不可能的,小孩子才这么想……”
钱光华一边大口吃着豌豆苗,一边指点江山,心情激昂。
小田用勺子搅着汤:“啧啧啧啧,真厉害呢。”
“是啊。”“真厉害呢。”
“其实五哥人还不错的啊。”钱光华如此说着,脸上绽放出笑容,对自己之前当机立断冒险去和夏吾交朋友的决定表示满意——这个决定简直是有战略眼光的。
小田还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