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凡觉得自己很倒霉。
原本他年底要和村里青梅竹马的小清订婚,老妈前几天却告诉他一个噩耗,家里没有订婚礼金,要他自己去挣,而且还帮他找好了工作。
看着小清那娇滴滴,我见犹怜的模样,宁凡知道自己只能拼了。
否则,小清她妈肯定会二话不说把她嫁给村里的陈二狗——他家在村头开了个小卖部,是村里的首富,坐拥五万巨款。
小清全名叫宁小清,是王寡妇的 女儿,和宁凡从穿开裆裤时起就认识了。
她是宁凡心中的女神,他十五岁那年就是梦到脱她衣服,然后他完成了男人的第一次……梦遗。
而且,他的初吻献给了她,不,是被她强行夺走的。
那是在他十岁时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两人漫步在田坎上,一阵疾风掠过,宁凡被小清强行按住了脑袋,然后野蛮的把嘴压在了他的嘴唇上。
三秒钟后,小清飞也似的跑掉了,只留下一串奸计得逞的笑声。
“宁凡,你是我的人了。”
宁凡大脑一片空白,傻愣愣的站在田坎上,欲哭无泪,活像一个受了欺负的小媳妇儿。
为了从一而终,也为了娶老婆这个朴实的梦想,宁凡走了半天山路,坐了半天汽车,两天火车,成功到达了蜀南省的省会江中市。
说起这次的工作,宁凡就觉得心里没底。
她老妈竟然要她去保护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
宁凡虽然是山里的娃,但从电视上也看到过他接的就是保镖的工作。
他心里没底啊,大城市的人什么没见过,什么样的保镖没有,怎么会让自己这个山里的娃当保镖。
他从老妈那里没有得到答案,也搞不清楚老妈怎么弄到这个工作的,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一切都是为了……娶老婆。
宁凡刚出火车站,一个箭步就冲上了即将启动的公交车上。
“农民工!”
一个女人鄙夷的声音响起,在封闭的车厢中格外清晰。
宁凡这打扮确实很朴素,一双解放牌胶鞋,一条洗的泛白的西裤外加一件皱巴巴的白衬衣,尤其是泛白的帆布大背包格外显眼。
这是宁凡最好的一套家当了。
老妈说城里人瞧不起穿得破破烂烂的,因此,宁凡用自己最好的家当武装起了自己,绝不让城里人瞧不起自己。
听见这句“农民工”,宁凡认为对方并没有说错,自己确实是农民工。
只是,不知道城里人为什么要鄙视农民工。
农民工偷了你家的菜
还是趴在窗外偷看了你洗澡了
宁凡就偶尔趴在小清的窗外偷看她洗澡,虽然什么也没看到,还被王寡妇提着擀面杖满村子追。
见宁凡不理会,对方气势更足了,继续讽刺道:“农民工滚远点,别弄脏了我的衣服。”
宁凡本不想理会,但对方的咄咄逼人惹怒了他。
他扬起脑袋,冷漠的瞥了那人一眼,说道:“喂,农民工怎么了农民工就不是人吗难道农民工就不能坐公交”
“没有农民工这城市的高楼大厦都是谁建的,是你建的,还是你妈建的”
“没有农民工你有衣服穿吗你的衣服农民工不知道摸了多少遍,穿在你身上是不是也相当于农民工摸了你身体很多遍啊”
宁凡突然一顿,大摇其头,说:“唉,你那身体连农民工都不会有兴趣,你求别人都不会有人摸。”
公车上的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土里土气的小伙子嘴里迸出这么一长串惊世骇俗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