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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龙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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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卷 第五章 编剧蒙冤(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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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外野地,村民们已经将此处团团包围,而且纷纷发出怒骂声,个个义愤填膺。

    见这架势,孟剑云更加恐慌,知道村民们不会对他们的女护法态度如此恶劣,那岂不是郭岚月成了众矢之的

    惊恐之下,孟剑云边往里挤,边大喊:"有什么事都冲我来,别难为她!都是我干的,跟她没关系!"

    这通大喊确实有用,村民们渐渐让开了道路,任由孟剑云进入包围圈核心,而大部分充满愤怒的目光全部被引往这狂喊乱叫的家伙儿处。大众怒骂声虽然暂时平息,却让孟剑云感受到更加强烈的怒意。

    但并非每个人都是对孟剑云怒气冲冲,早已身处中心位置的袁傲日和时羽莹就投以怀疑眼神,而柴鸾则面露讥笑问:"怎么,你跟他认识啊"

    此时,孟剑云才看清,郭岚月正站在柴鸾身后,显然不是千夫所指的目标。而被包围的是一具色如黑炭的焦尸与茫然不知所从的白古天。

    一时弄不清状况的孟剑云喃喃问:"你们,不是为难我同事啊"

    时羽莹:(哭笑不得)我是发现了这个编剧在焚烧洪大爷,才发出警报,关郭记者什么事

    白古天:(急忙辩白)不干我事,这不是我烧的,我醒过来就已经这样了!

    时羽莹:(顿时怒不可遏)你醒过来就拿着火把吗

    白古天:那个……啊,没错呀,就是这样啊!

    柴鸾:(缓缓)我等刚以内劲灭火,从火势来看,应在比武初始纵火燃烧。以此推算,当时全村均无此机会,就连幼童都被父母所携,身处比武场。有可能作案者,不过四人:此编剧、遇害之老洪、比赛伊始便离去之时护法及郭记者。

    时羽莹:我奉命暗中保护客人,离开比武场便在其左右。我可以作证,这位郭小姐没有作案机会。

    孟剑云:(强自辩解)你能证明我同事,谁又能给你做证明你是女侠,武功这么高,如果放火烧人再回到郭岚月身后,也并非不可能!

    郭岚月:不,她做不到。我离开比武场后,没多久就发现这里有黑烟,所以才赶过来。从察觉迹象计算起火时间,那应该是我们刚到擂台的时候,时护法武功再高,也不可能在出现于我们面前同时,又到这么远的地方纵火。

    柴鸾:言之有理,同为记者,差距甚大!

    孟剑云:(一时语塞,只得轻声埋怨郭岚月)你到底站哪头的

    柴鸾:(立即听到这轻声细语)怎么二位记者可是真认识此编剧

    郭岚月:(忙解释)不是,柴会长别误会,因为这位编剧跟我们两个一样是外乡人,我同事古道热肠,所以才会有些关心过分!

    孟剑云:哼,就算他有嫌疑,也要公安说了算。报警吧!

    柴鸾:(不满)报警意欲为何江湖事江湖了,我等侠义道自有解决之法,不劳衙门费心!

    孟剑云:(怒)什么江湖事这是杀人案,刑事案件!

    柴鸾:哼,此编剧所杀,是我青梅村村民,是我轩血会属下,这便是江湖事。何况,此人乃衙门送来,若交予衙门,谁能保证不会官官相护、私下纵放!

    郭岚月:柴会长,恕我直言,虽然现在表面证据指证白古天是嫌疑犯,但只有法律才能对他定罪。如果我们私下判其生死,就是私刑,本身也是犯法。

    柴鸾:(满不在乎)论何私刑公刑我侠义道信奉除恶扬善、替天行道!天道前,法律又如何

    白古天:(忍不住反问)会长,什么是天道

    柴鸾: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此天道也!

    白古天:那是不是应该先证明我有没有杀人如果偿错了命,放过了真凶,这不是有违天道吗

    柴鸾:(嗤笑)罪证确凿,你还有何辩解

    白古天:柴会长,就算你们是侠义道,也多少该知道犯罪分子的心理。假如人真是我杀的,我要毁尸灭迹,为什么要大白天焚烧难道我就不怕被人看到黑烟吗

    柴鸾:若你夜晚焚尸,火光亦可引来众人。

    白古天:这就产生了第二个问题,既然我要掩人耳目,这里是山地,我只要把尸体运到山中或者更偏僻的地方处理更好,为什么偏偏要

    在这种四通八达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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