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欺世盗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百一十七章 前狼后虎当何如(三)(第1/1页)
放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
    走进府衙,正好遇到匆匆朝大门去的钟安裕。

    “使君!”看到陈佑,钟安裕一怔,立刻行礼,“张博士带人在偏厅等候。”

    钟家这段时间利用自家商队替府衙购买农具耕牛,陈佑也就投桃报李,征辟钟安裕为府衙录事。

    现如今钟安裕没有具体职事,如庞中和一般帮陈佑处理一些文书杂务。

    听了钟安裕的话,陈佑嗯了一声,脚下不停地朝偏厅而去,钟安裕也连忙转身跟上。

    步入偏厅,目光一扫,便将厅内情形纳入眼底。

    偏厅内六七人分坐两旁,经学博士张采石坐在左首,其余几人皆是士子衣着,面相上看去在三十四十岁。

    估计是听到陈佑的脚步声,此时诸人皆是扭头朝门口看来。

    待陈佑行到厅中,几人才反应过来,连忙起身行礼:“参见使君。”

    一直走到上首主位,陈佑才转身,抬起双手虚压:“免礼,诸君且坐。”

    诸人皆落座,就连钟安裕也是坐在下首,只有张采石还站着:“使君,请容我介绍诸位先生。”

    陈佑点头,张采石左手伸向他对面的那文士:“这位是李华宇李先生,尤善《三礼》。”

    《三礼》是三部礼书的合称,分别是《礼记》、《周礼》、《仪礼》,在唐官学中,《礼记》为大经,其余两经为中经。

    李华宇再次起身行礼,陈佑也只得回礼。

    “这位是黄贤黄先生,善《春秋》,通晓三传。”

    《春秋》分为本经和《左氏》、《公羊》、《谷梁》三传。由于三传属于注释读本,对同一件事的解读角度不同,所以大部分学习春秋的学者都会在通读三传之后选择其中一部精研。

    这黄贤通晓三传,也不知是不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这位是徐师进徐先生,善《论语》、《毛诗》。”

    所谓《毛诗》,指的是西汉时毛亨与毛苌辑录注释的《诗》,也就是现在所流传的《诗经》。

    “胡德佑胡先生,善《老子》,亦通《尚书》、《周易》。

    “韩寅韬韩先生,治律学。”

    陈佑终于听到一个感兴趣的了,当即笑问道:“不知韩先生可知《景瑞刑律统类》”

    《景瑞刑律统类》,是景瑞二年颁布的律法,主要是根据唐《开元律》和《大中刑律统类》修订而成。

    韩寅韬起身道:“回禀使君,在下尚在学习《景瑞刑统》,不过本朝刑统与唐律相近,如今已学了七八成。”

    按照唐朝国子监的规定,治律学需要学习《律》、《令》、《格》、《式》和《法例》共五种。

    《律》和《法例》还好,总体来说一脉相承,数十年都不一定变动一次,问题在于其它三种。

    《格》、《式》几乎是每一任皇帝都会改一次,《令》则是皇帝颁行天下的法令,遇到那种勤快的皇帝,很可能一年多好几条。

    活到老学到老,对于律学生来说,那是一种生活常态。

    而且现在可不比以后,各种法律条文分门别类,可以专研一类,现在律学生是全部都得掌握并能熟练运用。

    《唐六典》是这么规定的:以《律》、《令》为专业,《格》、《式》、《法例》亦兼习之。

    韩寅韬已经快四十岁了,当年先是学王蜀律令,还没学成,王蜀被后唐攻灭,又得学习后唐律令。学了年,孟知祥自立,建立孟蜀,好的,重新学孟蜀律令。十多年之后,周灭孟蜀,于是抛下蜀国的律令,来学习周国的。

    他的法律生涯,就是一个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

    陈佑虽不是很熟悉法律,但也知道频繁建国灭国会给律学生的学习造成怎样的困难,是以对韩寅韬的专业水平有些不放心。

    &n

放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