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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蓑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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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九章 :长兴客栈 一(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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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初九,兴元府。

    清晨,长兴客栈内一片宁静,不断打着哈欠的伙计,一边揉着惺忪睡眼,一边慵懒地将门板撤走,打开店门准备开始新一天生意。但却没料到,他前脚才开张,后脚便已来了客人。

    客栈营生,一般很少有客人会一大清早光顾。

    见状,伙计忙不迭地迎上前去,笑问道“二位客官,不止是打尖还是住店”

    来人是一老一少,并且是一男一女。老汉双目失明,步伐阑珊。少女稚气未脱,怀中还抱着一张被破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古琴。

    他们正是不久前,在洛阳城外的破庙中,堪堪逃过一劫的“琴魔舞妖”。

    “小二,跟你打听个人。”

    刘老汉缓缓开口,同时手里还朝伙计递去几块碎银子。伙计见到意外之财,顿时面露狂喜,连忙点头应道“不知大爷想打听什么人

    “兴元府内,有几间‘长兴客栈’”刘老汉问道。

    “瞧您这话说的,长兴客栈莫说是在兴元府,就算是在大宋,也仅此一家,别无分号。嘿嘿……”

    刘老汉颇为满意地点了点头,笑道“那好!小二,我再来问你,这两日你们客栈里,可否住进来一位姓宋的客人”

    “姓宋的”伙计眉头微微一皱,苦笑道,“掌柜的吩咐过,凡是店里的客人,我们一概不准多问,至于谁姓宋谁姓李在下实在是……不太清楚。”

    “南方来的,四十来岁,七尺身高,五官端正,白白净净。”梅花提醒道,“穿着不俗,言谈举止颇为儒雅……”

    “对了!”伙计猛然惊醒道,“依这位姑娘的描述,我倒真见过一位,不过他只在我们店里包下一间上房,但却并不住在这儿。他曾说过,自己要在此等候两个从洛阳来的朋友,莫非……他的朋友就是你们二位”

    “正是!他人在哪”刘老汉急忙追问。

    “那位大爷说,若是你们来了,就请先去房间暂歇,让小的只管好吃好喝地招待,还让你们不必着急找他,他自会来这儿找你们。”伙计见刘老汉承认,不禁面色一喜,心中暗想“又一笔赏钱有着落了。”

    “带路!”

    刘老汉未再多言,轻应一声,随后在梅花的搀扶下,小心翼翼地跟着伙计朝二楼走去。

    伙计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自当表现的分外殷勤,虽然走在前边带路,但却是一步三回头,时不时地朝刘老汉和梅花阿谀谄媚几句。

    此刻,正好有一客人从二楼下来,在楼梯上与刘老汉三人撞了一个对脸。

    来人是位身高将近九尺的胖男人,约莫二十七八岁,圆不隆冬的脑袋顶上,梳着一根朝天髻,后面垂着一绺小辫,其余的凌碎头发,随意散落在周围,模样甚是不羁。

    一张又白又胖的大脸,五官却生的异常小巧,小眼睛、小鼻子、小嘴。相比之下,他那张大脸就如同浮肿一般,显的十分宽阔。虽然五官与脸庞极不对称,但样貌却不难看,反而还颇为讨喜,别显几分憨厚可爱,给人一种上人见喜之感。

    再往下看,高高突起的大肚腩,简直比身怀六甲的女人还要凸

    显,四肢亦是十分肥硕粗壮。单单是一条小臂,就足有十岁孩童的大腿粗细,五根手指,如五根萝卜般插在掌上。

    此人一身麻衣麻裤,脚踏布鞋,外套一袭灰麻大衫,这件大衫比之身材还要宽大许多,故而穿在他身上,反倒显的此人没有那么胖了。这人走起路来摇摇晃晃,远远看去,倒是憨态可掬,颇有喜感。

    但最引人注目的,却是他斜插在腰间,被长衫遮挡的若隐若现的一把长刀。此刀之长,近乎六尺,宽也有七八寸。若放在一般人手里,绝对是柄难以掌控大刀,但在此人身上却显得颇为小巧,与其硕大的身材相得益彰。

    “大爷,您醒了”伙计一见此人,赶忙笑脸逢迎,主动打起招呼,“昨夜睡的可好”

    胖男人咧嘴笑道“还好,就是床小了点,翻滚不开,睡的不痛快!”其声如其人一样,十分洪亮,底气十足。

    “大爷您能睡着,那就是福气。”伙计苦笑道,“殊不知您昨夜睡下后,竟如天神下凡一般,令整间客栈都不得安宁。”

    “此话怎讲”胖男人不解地反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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