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隋月月的印象中,荆红命就是那种天塌下来,都不一定眨下眼睛的无敌存在。
她不认识老谢。
可能和荆红命并肩而战,气场丝毫不输给他的人,再差,又能差到哪儿去
所以月姐敢肯定,老谢也不是一般人,极有可能是老龙腾的十二月之一。
仅仅是一个荆红命,是一个无敌的存在了,更何况再加上一个老谢
俩人联手,即便是走遍天下也没谁能挡得住才对。
不对,即便是面对杨逍这样的大魔头,宁死也不能丢掉他们的高手气度才对。
可为什么,这俩人此时都手握钢枪,望着烟雾弥漫的山洞,还紧张到情不自禁的舔嘴角呢
这证明他们很忌惮山洞内的那个大魔头。
在杨逍面前,他们才不在意所谓的狗屁高手风范。
肯定是发现事情不对劲,就会立即扣下扳机。
或者,转身就逃——日后,再到背着双手站在人前,依旧是高处不胜寒的高手风范。
看出这俩人是怎么想的后,隋月月忍不住地想笑。
当然不是讥笑。
即便是荆红命俩人被大魔头给搞得狼狈抱头鼠窜,也没谁有资格笑话他们的。
因为他们面对的杨逍,并不是在他们的祖国兴风作浪。
既然不是在华夏,唯有傻子才会在明知没好处时,还要招惹惹不起的存在呢。
换言之,如果这是在华夏国内,如果没人阻拦山洞内那个大魔头,就会造成哪怕是一个无辜公民的死亡,荆红命俩人明知必死,也会和邪恶血战到底,不退缩。
什么叫英雄
荆红命和谢情伤这样的人,才堪称英雄。
任何时候都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什么事能做,什么事却没必要死都要坚持。
隋月月笑了,是因为她忽然发现,这俩人居然和她算是一类人。
那就是任何时候,都不会去做无谓的牺牲。
所以,他们才能活到今天。
“我完全可以利用他们满脑子只为华夏的英雄气概,来给我争取更大的利益。”
隋月月心里这样想着,慢慢爬起来时,荆红命说话了:“你还认识回去的路吧”
荆红命在说这句话时,依旧死死盯着山洞口,头都没回。
隋月月却知道他是在和自己说话,马上回答:“当然知道。”
顿了顿,她又低头看了眼双脚:“但回去的路上,有很多乱石,还要经过一条小河。那条河里,有鳄鱼出没——”
她这番话还没说完,一双鞋子,一个手电,还有一支手枪,就扔在了她脚下。
隋月月在被杨逍挟持到这儿来时,正在罂粟田的太阳伞下,惬意的享受当前来着,随便穿了双塑料小拖鞋。
被杨逍夹在肋下跑了这么远,如果她还能穿着鞋子才奇怪。
回去的路上,那么多乱石还有荆棘,估计走不了多远,她那双白嫩的小脚,就会被割的鲜血淋漓。
仿佛舍不得她的秀足会受伤似的,荆红命俩人才在赶来时,带了一双鞋子。
这是一双男人穿的皮鞋,比隋月月的秀足大了至少五个号。
半高筒的大兵靴,死沉死沉的不说,还散发出浓郁的咸鱼气息。
不用问,这双靴子肯定是月姐那些外围警戒人员穿着的,只是被老谢俩人扒了下来,连同手枪,手电。
手电,可以照亮来时的路。
手枪,却能应付可能会出现的危险。
自从成为月姐后,隋月月平时的衣食住行,立马高了几个档次。
放在平时,就算是拿鞭子狠抽她,她也不会穿这双臭鞋的。
不过现在她却没有一点的犹豫,甚至脸上都没有任何的厌恶,弯腰套上鞋子后,把鞋带系紧,顺手抄起了那把手枪。
动作娴熟的退下弹夹,检查了下里面的子弹数量,又喀嚓一声推上,这才站起身,原地蹦跳了几下,笑道:“鞋子很合脚,多谢两位叔叔。”
没谁搭理她。
隋月月也觉得有丝毫尴尬,又笑着问:“两位叔叔,要不要我调人过来,帮你们捉住那个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