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地位,也许就会被看重一些,但偏偏在她十二岁时,她被老岳许配给了一个怪物。
注定了,她就是个只赔不赚的赔钱货,大家怎么可能甘心,让她分走本该属于大家的家产呢,尤其她很小就没有了父亲,当然得各使手段,力图把她们母女给挤出岳家才对。
自从丈夫过世后,岳母就很清楚这些,也知道依着她的性子,早晚都会被人给吞的骨头也不留一根——千万别以为,生性懦弱的女人,就能任人宰割,尤其她还有个女儿时。
为保护女儿,保护老岳承诺给女儿的嫁妆,岳母这些年内,把她的懦弱发挥到了极致,甚至在家被人故意踩一脚,也会诚惶诚恐样子的赔礼道歉。
“我记得很清楚,在我十五岁那年,是爷爷的寿辰,妈妈在厨房忙活,被二伯母故意碰倒了水杯,刚倒上的热水洒在妈妈腿上,当场就有水泡起来了,疼地妈妈冷汗直冒,她却陪着笑脸的说自己没长眼——”
岳梓童笑了下,看向拿过白酒,来给自己擦拭烫伤的李南方:“如果把我妈换成大姐,就是师母,你会怎么样”
“我会把整瓶热水,都泼在你二伯母脸上。”
李南方淡淡说了句,放下酒瓶子,在伤疤上轻轻吹着冷气。
“我也想,可我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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