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教授。”
湘红尽管有些不知所云,却很恭顺地点了点头。他能这样对她,已经使她感动了,所以,他说的话就是不明白也不要紧。但她到底还是明白了那番话的要旨:老教授是说小蓝在吃她的醋!
这发现对湘红来说,简直像一支强心剂,使她因自卑而枯萎的心灵重又变得生动活泼。以前,她曾觉得女性对于她人美貌的嫉妒是最可厌的行为之一,现在她却从中体会到了几许可爱:人在没有尊严的时候,别人的嫉妒也是一剂可口的良药。
她彻底原谅了小蓝。
矛盾的是,小蓝似乎没有原谅她那惊人的美。国庆节那天,她宣布湘红的服务到此为止。
“天长讨厌你。”小蓝以为个作为辞退湘红的理由,这是个笨得不能再笨的借口,湘红很奇怪小蓝那么一个聪明伶俐的人怎么也会干出傻事来。这大概就是世人所谓的“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吧。
不过,从事后李英的解释来看,小蓝这样做并非出于糊涂,实乃出于厚道。
“她要是说你又馋又懒又偷又摸呢”
湘红的第二个“女主人”李英,睁着双涂了眼影、幽幽如梦的眼睛逼视着她,目光如剑似刃。“我从来不这样!”湘红说这话时,脖子上青筋直胀,心里也跟剜了一刀似的撕痛着。
“你看嘛,她没这么说你对不对她是怕说别的会伤你的心。”
李英作为小蓝的好友,自然得护着朋友一点。对此湘红惟有默然相向。李英确实是个练达的女人,一看湘红的脸色就明白了这么回事。她走到湘红身边,伸手扶着湘红的肩,像老朋友似的向她说了小蓝的苦衷:
“你不知道,那个忠义,是个花花公子。天长刚生下来时请的那个保姆,就被他勾上了手。听小蓝说,你是她公公请的,她原先并不知道。而且你又这么漂亮,哪个女人都会被你威胁的。”
后面这句话,李英是嬉笑着说的。见湘红有些不自然,她忙又拍拍她的脸,亲昵地说:“在我这,你是打扮得越好看我越喜欢。不是我不吃醋,是他太老实,就是送上门,他也不敢要。”
湘红无言以对。
在湘红的圈子里,还没有过李英这种类型的人。据小蓝说,她是个从事成衣买卖的个体户,最近还开了个缝衣厂,说是厂,其实只有几个人,所以也搞批发。家有十几万元的存款。但她丈夫,却是个循规蹈矩的机关工作人员。两人的脾气也有着极大的反差。李英活泼张扬,万事图个轻松痛快。而李英的丈夫小赵,却恰恰相反。对于李英和小赵闹矛盾的事,湘红早有所闻。因为小蓝经常在饭桌上说起她们夫妻俩的事儿,以至于湘红尚未见过李英,心中就早有她的影子了。不知怎么的,她觉得李英比小蓝更好相处。故而小蓝问她是否愿意去李英家做事时,她一口就应允了。
李英和小赵还没有孩子,湘红到这儿来,一则帮着李英照顾摊档,顺带做些家务。活儿不很多,月薪却比在小蓝家多几十块,对此湘红颇为满意。到李英家的当日,她即写了信给爹娘,告知她们自己在这儿当了营业员,一切过得皆好,还寄了三十元钱回去,以表歉意。要知道,这是她偷跑到省城后的二个月中第一次给家里写信。她猜也猜得出父母的心情。按理她本该早就写信回家的,但她刚来时实在没有心绪,而且有些难于启口。她表面上认为做保姆没什么不好听,心里却时常为此感到难堪。她怕消息传回村里后,自己会被人耻笑。她在村里乃至全乡,都是大名鼎鼎的人,有好些后生把她当成了一朵花。如果他们知道这朵花成了城里人的丫环,不笑话她才怪呢!在白衣绣面前,湘红可以承认自己的不择手段,原因是白衣绣了解她而且比她优秀;而被那些明显劣于她的人当作笑柄谈资,则是湘红万不能容忍的。她来省城混世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要区别于他们吗现在,她可以宣称自己有工作了,所以才能放心大胆地报个信。
让他们去眼红吧!
想到消息传出后村人的各种表现,湘红不由得喜上眉梢。她着实喜欢被人嫉妒,嫉妒能体现她的优势。而她的自信,又很需要他人对这种优势的肯定。只是,她不敢去想父母。自从离家后,她几乎做到了这一点,可现在不一样了,她既觉得自己能告慰于父母,也就没必要去回避父母的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