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王小强从搬空了仙宫的国库,宝石数不胜数,直接用宝石织一件金缕玉衣都没问题。
但买买买是女人的天性,她们的衣橱里永远少一套衣服,一件裙子,一双高跟鞋和一个包包。
简单来说,购物不单单是为了购物,而是为了购物的乐趣。
在男人看来确实很难理解,因为购物对男人而言,就是买一套适合自己装备而已,什么能用上,就用什么。
但女人不就是这种神奇的物种吗正因她们的难以理解,才吸引着男人想要去理解她们啊。
伊丽莎白比较守旧,有些难以接受现代的服饰,但每次出行都会招来人旁人的异样眼光。
她自己倒是无所谓,但她不愿意与她同行的王小强遭受这样的待遇,所以这次破天换的换上一身现代装扮。
只见她金色长发如同瀑布一般,随意披散在身后,上身穿着宽松的白t恤,胸前是个大大的笑脸。
下身是贴身牛仔裤,勾勒出魔鬼曲线,将她堪比维密名模的大长腿展现得淋漓尽致。
脚底踩着一双小白鞋,露出光滑的脚踝和脚脖子。
就算是阅女无数的王小强,第一次见到她这样的装扮,也不由呆了一呆。
“大叔,不好看么”伊丽莎白眼底掠过一丝失望,她本来以为会给王小强一个惊喜。
“美极了!”王小强回过神来,由衷称赞,“你应该多尝试这样的装扮,毕竟你回不到过去,就应该在现代都市释放女人的天性。
”
伊丽莎白听到王小强的褒奖,相当开心,但一个人的本性要做出改变蝴,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情,她十分清楚这点,可是只
要王小强喜欢,她就愿意去做。
伊丽莎白重重点头,承诺道,“大叔,我一定会努力的!”
王小强笑道,“不用努力,顺从本心是最好的状态,不管你穿着如何,你就是你,你始终是你。”略微一顿,“你等等,我去去换
一身行头,这都穿好几天了,加上昨天还做了菜,一身油烟,难闻得要死。”
伊丽莎白笑眯眯的道,“大叔身上的味道是世界上最好闻的。”
王小强没好气的揉了揉她的头发,“你什么时候也和他们一般,学得油嘴滑舌的了我猜一定是小野妞教你的。”
伊丽莎白吐了吐可爱的舌头,来了个默认。
王小强转身进去换衣服,原本他想随意一点,但旋即想到自己是“主角”体质。
“主角”体质就是在穿得很一般的时候,容易招来不长眼富二代的嘲讽,轻蔑,嘲笑,况且还带着伊丽莎白这样的大美人,一些
不长眼的家伙,看到美女就像苍蝇一样不管不顾的叮上来。
虽然扮猪吃老虎装逼打脸很爽,但王小强的生活不是小说,哪有这闲工夫和这些人掰扯,所以干脆穿好一点,不给这些苍蝇机
会,让他们自觉滚远一点。
家里有的是众女给他买回来的名牌,随便一套,就相当于把一套房产穿在身上。
拉开抽屉,各种腕表,简直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别墅群。
穷玩车,富玩表,无产阶级玩电脑。
无产阶级中,最有代表的就是网络写手,天天特么玩电脑,可见有多苦逼。
果然佛靠金装,人靠衣装,换了一身行头,王小强的帅气直接提升了数个量级,照了照镜子,他差点都快爱上自己了。
如果帅也能当饭吃,王小强估计自己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都不用愁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男人爱女色,女人爱男色,伊丽莎白看到王小强,直接……湿了……眼眶,满眼放桃花。
这位高贵的魔法女王花痴起来,一点不逊于小女生,扑到王小强怀里,“大叔,你真的好帅啊!”
王小强翘起嘴角微微一笑,感觉良好道,“不用你说,我自己也知道的。”
二人离开别墅,在燕京城各大商圈逛了很久,但能摆不出来的东西,哪能入伊丽莎白的法眼,她还当场揭穿几个珠宝店卖的是
假货。
王小强没多说什么,直接砸了对方的店,珠宝店卖的是假货,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