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天蔽日的丛林里,一支小队伍正在小心翼翼的行军。侯大盛感觉自己浑身都黏糊糊的,即使他穿着的迷彩服意见很透气了。但这该死的南美丛林和非洲的不一样,这里的湿度更大。
好在他的靴子不错,至少现在还保持着干爽。
“伙计们,我们需要休息一下。一会儿我会让我的人继续开路,我们不能新军的太快。”说话的,是个雄壮的大胡子。他穿着一身丛林迷彩,挎着一把m16a4。
不过显然这把m16a4是改装过的,那弹夹都不一样。这大胡子的左眼旁边,有着一道浅色的疤痕,显然是不久前留下的。
“骑兵枪的人可不是庸手,我们需要保持体力。不然遭遇上了还没有开打,我们自己就没了力气了。”这左眼带疤的,便是森蚺的团长。叫雪茄。
当然,这很可能源于他酷爱雪茄。雪茄在接到了刀手的电话后,叫价八十万。理由是骑兵枪不是好对付的,森蚺也可能会有很大的损失。
但刀手一口咬死最多六十万,这是刀手和肥狗商量好的价钱。毕竟他们只是指望森蚺吸引住骑兵枪的火力,没指望他们能够真的把骑兵枪拿下来。
双方讨价还价了好一会儿,森蚺最终还是妥协了。先给了三十万,森蚺便带着自己所有三十二个人过来。看到他们的人少了,刀手却没有很惊讶。
这就是雇佣兵,昨天或许还一起喝酒吹牛说着哪儿的妞更漂亮。但今天再相遇的时候,得到的便是他已经挂掉的消息。所有人都已经麻木了。
当然,少了六个人森蚺的战斗力还在。他们的核心并没有散掉。
“嘿!厨子,你是刀手的新朋友么!你看起来刚刚入行啊!”雪茄笑呵呵的对着侯大盛问道,侯大盛却也没有否认。笑着道:“是的,我什么也不懂所以得多跟你们学学。”
侯大盛确实保持着谦虚的态度来学习,毕竟南美的丛林跟他老家的森林、非洲的丛林都不一样。这里的一些药理也会不一样,好好的听从本地人的指挥这是活下来最好的方式。
“这年头像你这么谦虚的年轻人不多见了,上次‘’那群蠢货就没有你这么聪明了。他们总以为自己是最强的,然后拒绝听我们的任何话。”
树丛下,雪茄笑吟吟的拉着侯大盛聊天。森蚺的人已经尽职尽责的散落在丛林各处警戒,他们会轮换着休息。毕竟侯大盛他们是雇主,所以森蚺遵循着规矩——保护雇主。
“哦!的人来这里做什么!我记得他们可不喜欢南美,他们更喜欢中东的那些油水佬们的绿票子。”肥狗耸了耸肩道:“那群家伙,嘿嘿嘿……”
“哼!别提了,他们是想来拿一笔赏金的。结果赏金没拿着,自己倒是丢下了八个人滚蛋了。”雪茄耸了耸肩,道:“我还以为排行榜前十的他们有多厉害呢,结果也就那样。”
肥狗闻言哈哈一笑:“伙计,话可不能这么说的人还是比较厉害的,不过他们擅长的是沙漠作战。所以他们之前一直活动在中东区域,所以我不明白他们来这里做什么。这里明显不是他们擅长的战场,非要凑过来自然是要吃亏的。”
“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目的,不过他们跟你们差不多。让我们随同进攻一处营地,结果打不下来。人家一下子就转移了,他们却因为非战斗减员打不下去了。只能撤走。”
肥狗和侯大盛等人相视一笑,看来是在骑兵枪手上吃了亏了。
不过想想也正常,肥狗知道他们不擅长丛林战。或者说,他们就没有打过丛林战。而偏偏骑兵枪至少懂得一定的丛林战,还有曼尼的人协助。
又自视甚高,不愿意森蚺的协助。所以虽然他们也能打,但非战斗减员严重最后导致他们自己无法继续追击。眼睁睁的看着任务失败。
“如果按照我们的行军速度,大概多久可以抵达预订地点!”刀手这个时候笑着转移了话题,雪茄也聪明的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如果没有意外,明天下午左右。”雪茄顿了顿,道:“我说的是保持体力的情况下,这里的情况还算可以。所以如果我们加快行军的话,那么明天中午就能抵达预定地点。”
肥狗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随后便陷入了沉默。森蚺的人已经架起了行军炉,将一杯杯的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