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三章:公审(中)
王二娃子说完之后,公诉人又请求第二位证人出庭,此次出来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从他的衣着打扮看,像是一个普通农民。
随后这位武家庄惨案幸存者亲口讲述了伪军扫荡武家庄,屠杀全村338口的惨剧。
而后公诉方提供相关的物证,包括齐明远以及伪华北治安军第八集团其他人的日记、家属等等!
做完这些之后,下面的老百姓的情绪已经被调动起来了,一个个都激动的恨不得将齐明远这个狗汉奸生吞活剥了。
周卫国当然不可能让这些老百姓动手,当即起身让老百姓安静,然后大声说道:“此次公开审判本着公开公正的宗旨,我们允许被告进行自我辩护,齐明远,对于以上罪行你承认吗”
齐明远很想否认,他知道一旦自己认了,下场肯定极为悲惨。
能做到伪军集团司令的都不是什么善茬,更不是什么蠢货,他知道八路军是要杀鸡儆猴,而他们这些人就是八路军刀下用来吓唬猴子的鸡,一旦认罪必然没有活路。
但是在人证物证铁一般的事实面前,他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反驳,想了半天还是用嘶哑的嗓音说道:“我也是奉命行事……”
听到却没有没有其他辩护的话,周卫国点了点头说道:“现在对第二位被告李达勇进行公审,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柳战云再次起身,拿着一份文件宣读道:“李达勇,原名李大头,河北邯郸人。吃百家饭长大的李达勇少年时期在地主家打长工,18岁时他就纠集一伙歹徒上山为匪,是地道的惯匪。后受河北邯郸保安团招安,先后任过保安团排长、副连长、连长、营长。后来由于和上官产生矛盾,遂再次带队逃离邯郸保安团落草,很快成为冀中势力较大的匪帮之一。”
“李达勇利用手上的匪军多次袭击冀中各县区的城镇,血洗多个村庄,要挟国民政府封官,很快就成了河北地区集“匪、特、军、霸、圈子”五位一体最典型的代表人之一。在李达勇的操纵下,他手下的土匪拦路打劫、抢劫商店、烧毁房屋、杀戮百姓、强/奸妇女,是残忍的恶霸。”
“日军侵华之后,李达勇很快就投敌卖国,之后被委以重任,被俘前已经官至伪华北治安军第五集团副司令,在出任伪军高级军官的同时,李达勇多次协助日军或单独带队行动,镇压防区内的抗日群众。他的口号是:“宁可错杀千人,绝不放过一个八路。”他还组织暗杀队,化装成商人、穷苦农民,甚至冒充我八路军工作人员,疯狂进行暗杀恐怖活动。从1938年1月至1939年11月,单单在冀东一地杀害我地方干部外出零散人员和群众就高达500余人。”
公诉人读完起诉书之后便是再次上呈人证物证,然后由被告人进行自我辩护和陈述!
足足耗费了四个多小时,周卫国等人才将这19个伪军将领以及大小汉奸审完!
但是审只是一个过程,判才是结果,威慑是最终目的!
当19个伪军将领和汉奸头头全部的罪行都被审理了之后,作为主审官的周卫国起身说道:“同胞们、同志们:经过第一阶段的审理,我们对所有的伪军将领以及汉奸所犯的罪行有了清楚地认定,经合议庭共同裁定,做出公正判决,下面由我宣读最终判决!”
接着周卫国拿起一张纸,然后大声念道:“判决齐明远叛国罪、汉奸罪、杀人罪、强/奸罪成立,数罪并罚,判处齐明远死刑并立即执行!”
“判处李达勇叛国罪、汉奸罪、杀人罪、抢劫罪成立,数罪并罚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判处徐洪亮叛国罪、汉奸罪、杀人罪、抢劫罪成立,数罪并罚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判处牛大中叛国罪、汉奸罪、杀人罪、抢劫罪成立,数罪并罚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判处王龙叛国罪、汉奸罪、杀人罪、抢劫罪成立,但是念在其在被俘之后能深刻认识自身罪孽,且在此后主动交代诸多机密,立有大功,经合议庭审理决定判处王龙有期徒刑十年!”
“判处冯谢云叛国罪、汉奸罪成立,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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