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间围着一块布,与身边的红袄女子并肩前行。
“去你家,你爹会发疯吧。”
王天嘴里叼着一根稻草,长长的穗子摆动着,随着说话更是舞的有劲,很是欢快。
九儿一身红袄站在王天身边,余光不断打量王天精壮的上身以及那雪白却又修长强劲的笔直双腿。那双脚,明明粉呢粉嫩的,一看就是大富人家,没有吃过苦。
但是踩在满是杂草碎石的泥土地面,竟然没有一丝异样。
像是不曾感受到疼痛一般,让九儿很是好奇。
闻言,她移开目光,拢了拢耳边吹散的长发说:“他不会的。”
语气自信且嘲讽。
王天一愣:“哦你可是要嫁人的,你爹也收了一头驴子、你这么回去的话,男方家里恐怕不会同意,你爹也不会同意。”
九儿闻言咯咯咯的笑了起来:“恩公不要问了,我爹爱财,你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我跟你一起回去我爹高兴还来不及。至于彩礼,我爹不会认的。”
王天无语的看着九儿,还有这么编排自己老爹的。
九儿却不在意,一脸嘲讽:“我爹不会的,恩公杀人都不介意,丝毫没有掩饰。长相英俊,看上去又是没吃过苦的,定然是大富之家。九儿有自知之明,看了不该看的,清白都毁了。这辈子除了恩公,再也不会有人要九儿了。”
“你这是赖上我了”
王天玩味的看着对方。
九儿摇头,脸色淡然:“妻妾九儿是不想的,嗯,现在应该是说姨太太。但是,丫鬟什么的,九儿倒是愿意做一个。”
啧啧……
王天闻言啧啧两声扭过头去,并没有回答。
但是这个女人的聪明,却是让王天刮目相看。没想到她竟然如此决断,为了跟自己走,愿意做丫鬟。
夜幕降临,临近黄昏,终于走到了一个破败的村子。
房屋残破,歪着强,烂着顶,一个个或大或小的洞在墙壁上浮现,露出点点灯火。更多的却是黑乎乎一片,这个年代,就连灯光都是奢饰品。
人烟稀少,看起来有些凄凉。
战乱,无论是何时,受苦的都是百姓。
国家强大还好说,只被自己人欺负。
打不过敌人,不仅被自家人欺负,更被敌人欺负。
这个年代,是苦难的年代。
死去比活着更加幸福。
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
五胡乱华,历朝末年,到了如今这个时代,都是苍天对这个民族的考验。
好在,每一次都度过去了。
王天的心情难得的有些沉重,在大宋,他改变了未来,让大辽提前覆灭,让西夏灰飞烟灭。还没出现的金国,白山黑水中就被灭种了,整个草原才也不会出现铁木真这个人、
就算有,他也是大宋子民。
就算他本事大,乱起来了。
也是汉人打汉人。
蒙元更是无从说起了……
王天断了异族的根。
但是这里,苦难才刚刚开始,直到一百多年后,这个国家才再次的抬起头。
但是跪的软了,膝盖就直不起了。
被打的狠了,心气就没了。
卑微会成为习惯,屈膝更是化作了本能。
哪怕后世抬起了头,依旧有些将祖上习惯跪地习惯舔人,将卑微当做荣耀,把屈膝当做传承的混账东西。
好的不学,专门学做狗。
或许,他们天生就是狗的灵魂,只是错投了人体内吧。
“恩公,这就是我家。”
九儿推了推王天的胳膊,轻声说道。对于王天忽然沉默,脸色有些凝重的表情,九儿不解。但是依旧放缓了动作,免得让王天不高兴。
王天回过神来,看了看眼前简陋的院子,点了点头:“走吧。”
“那是我爹。”
院子内,一道佝偻的身影消瘦纤细,蹲在墙角几乎与阴影化作一体,正在侍弄着一堆干草。九儿指过去,王天也看了过去。以他的目力,自然看的清清楚楚。
听到九儿的声音,那人诧异的回过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