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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是莱恩(哈特)从记事以来,过得最舒爽的日子。
在一位不知道姓名的当地人带领下,第一天他住在中档的酒馆里,有酒馆侍女陪着过夜,算是第一次真正开了荤。
第二天则搬到宾得镇最豪华的金百合花旅店里居住,不但晚上陪睡的美女档次大大提高,白天还有专人带着他在镇子上游逛、专门介绍贫民居住区域的种种乱象。
到了第三天,有人带着哈特离开宾得镇,住进镇外的一座庄园里。在那里,又换了人教他认识常用文字,包括自己的姓名该怎么写,套话该怎么说,如何与不同种族打交道的注意事项。
从第四天开始,则是一位名叫易斯顿先生的人,为哈特讲解一些专用知识。
这些内容包括面对销赃商人,作为盗匪首领该如何讨价还价、管理手下时,该如何理直气壮的让刺头去送死——甚至在必要时,如何杀死手下来当众立威。
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