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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是曹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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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还真有不要命的(兄弟们,拜求推荐票!收藏)(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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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桓瞅了瞅热气腾腾的四口大铁锅里熬煮的稀粥,虽然稀得跟水一样,但是粮食的浓香味却一点不减,再加上油渣的油香味混合着小米的味道散发出来,充斥着整个山野,的确跟山珍海味一般,香得不得了!

    这个时代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东西都实实着着的,猪肉是这样,鸡肉也是,须得炖一到两个时辰才能煮软。

    不像现代人吃的鸡,四十分钟就熟了。

    鸡蛋尤其香,那蛋黄的颜色,炒出来跟夕阳的金辉一般金灿灿的。

    还有这小米,子桓在现代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小米,即便是山西的沁州黄都没有这么浓香的味道。

    子桓此刻光想着要给大家吃得尽量舒服一点,不要生病,能够一直保持旺盛的精力,好好把修房子的工作完成。

    却忘记了,在这样的大饥荒年代,这样大野外露天敞着熬制小米粥是个怎样的诱惑!

    他朝林子里望了望,顿时觉得脊背发凉,真有草木皆兵的感觉。

    什么人都不可怕,抢粮食的人最可怕!

    饥饿的人,都疯狂了。

    人是不能忍受饥饿的,为了一口饭,不要命才是真的。

    没有那口吃的,他活不下去!

    这是生存本能决定的!

    眼见着太阳西西斜去,子桓赶紧鸣金收兵,把干活的人都召集回来,天黑之前一定要把晚饭吃完。

    然后备战!

    舂墙的妇女们,身上都是泥土的味道,伐木的家将们,身上都是木材和松油的味道,此刻也顾不得卫生了,在溪流里随便操水洗一了把脸,每人身上都泥糊糊的,手里抓着一个烧饼就着一碗稀粥就开始吃饭。

    曹昂把晚上的防守任务严格布置下去,每人手里都必须有家伙,妇女们也不例外!

    家将在最外围,按照六十人一组,分两组,分批次睡觉,轮番守夜,守夜人手里每人多配一柄铁臂弩和凌子刺箭矢!

    妇女们睡中间,粮食和耕牛在最内里。

    半大小子们听到要杀贼,个个都兴奋得不得了,早已人手一件武器,随时放在手边,混在家将群中,一边吃饭一边听他们讲杀人的故事。

    “你们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杀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一个老兵略带沧桑地吼道。

    “我们就喜欢杀人!”

    锡福记的半大小子,都吃饱了撑得没事干,整天跟在曹子文后头玩武器耍大刀。

    此刻恨不得赶紧出来一个人让他们试试刀口。

    子桓把曹子建曹子文两人交给王少天专门保护。

    如果实在是到了生死关头,就让他骑上快马带着他俩逃跑!

    在这些家将中,力气比王少天大的人多得是,但是那些人只适合浴血奋战奋勇杀敌,不适合带人逃跑,逃跑还是要选一个身形轻灵的人,像影子一样的最好。

    王少天无疑就是这样的人选。

    也不知道他的另外一重身份是什么,总之子桓觉得他不简单。

    经常一袭黑衣半夜出入就是有问题,但是子桓试探过,他对子桓几兄弟都没有恶意,忠心耿耿实实诚诚。

    自从进了林子之后,王少天一柄长剑就不离身,整天蹲在最高的树枝上四处瞭望。

    看他那样子,晚上他也不准备下来了。

    子桓把烧饼扔了上去,他用剑刃一挑就扔嘴里。

    子桓又给他扔了一重被子,毕竟现在是寒冬腊月,晚上是要起霜冻的。

    当然啦,子桓说的让王少天带着曹子建曹子文逃跑是在家将们已经战死,曹昂和自己也都战死的情况下。

    子桓觉得这种几率不大,毕竟来的是盗匪,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队伍。

    张霸天苏大强两人,白日里杀野兽杀红了眼,这会儿都每人手里两件武器,寸步不离子桓其身。

    太阳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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