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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弱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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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韩世忠、陆伯彦生凭历任(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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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飞

    (一)、二十岁,宣和四年(1122年):

    岳飞从军,因功被提拔为直定府路宣抚司小队长,承信郎(五十二阶)。

    乡兵后罢,回家守孝,宣和六年又从军(无职禄记载)

    、廿四岁,靖康元年(1126年):

    在平定军,六月破榆次县城,补进义副尉(五十七阶)。十二月投效宗泽麾下任先锋,因战功由承信郎、保义郎、秉义郎、修武郎、晋武翼郎(由五十二阶升至四十二阶)。

    、廿五岁,靖康二年,南宋建炎元年(1127年):

    任河北招抚使司中军统颁,借补武经郎,阁门祗候(招抚使张所给岳飞借补第四十阶)。?、廿六岁,建炎二年(1128年):

    任东京留守司(东京留守初为宗泽,宗泽死杜充继任)统制,先后补武功郎、武经大夫、武略大夫借英州刺史、武德大夫英州刺史(三十五阶升至第十九阶)。

    、廿七至廿八岁,建炎三至四年(1129年——1130年):

    任御营使司统制军马、御使下都统制(从此隶属于朝廷),补武功大夫、任昌州防御使、通泰州镇抚使兼知泰州(第十五阶)。

    、廿九岁至三十一岁,绍兴元年至三年(1131年——1133年):

    岳飞先后任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神武右副军统制;

    亲卫大夫建州观察使、神武副军都统制、权知潭州兼权荆湖东路安抚都总管;

    中卫大夫、武安军承宣使、神武副军都统制;

    镇南军承宣使、神武副军都统制、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由第十五阶升至第九阶)。

    、三十二岁,绍兴四年(1134年):

    神武后军统制(其余与上年同)兼荆南鄂岳黄复州汉阳军德安府制置使、清远军节度使、神武后军都统制、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八月二十五日,南宋朝廷封岳飞为武昌县开国子。绍兴五年二月初二日进封武昌郡开国侯。绍兴五年九月十三日又进封武昌郡开国公。

    、三十三岁,绍兴五年(1135年):

    任镇宁崇信军节度使、神武后军统制、荆湖南北襄阳府路制置使、镇宁崇信军节度使、神武后军都统制、荆湖南北襄阳府路蕲黄州制置使。授检校少保、镇宁崇信军节度使、荆湖南北襄阳府路招讨使兼营田使。

    、三十四岁,绍兴六年(1136年):

    南宋朝廷授予岳飞检校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湖北京西路宣抚副使兼营田使等官职爵位。

    、三十五至三十六岁绍兴七年至绍兴八年(1137——1138年):

    岳飞三十五岁官拜太尉,为宋代武职官阶之首,两年皆以太尉、任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兼营田大使职。

    、三十七岁,绍兴九年(1139年):

    岳飞官授开府仪同三司(其余与上年同),乃宋代文职官阶之首。

    、三十八岁,绍兴十年(1140年):

    岳飞加少保(爵位)任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湖北京西路宣抚使、河南北诸路招讨使兼营田大使。

    、三十九岁,绍兴十一年(1141年):

    岳飞调任枢密副使;又调任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万寿观使、奉朝请。

    绍兴十一年十月被诬入大理寺狱。十二月(1142年1月27日)被害于大理寺,时年3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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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世忠

    (一)、十八岁,崇宁五年:

    韩世忠从军,因功升小队长,承信郎(五十二阶)

    宣和二年(1120),擒方腊,超转承节郎,升为入品的小武官。

    宣和四年二月(1122),宋朝应宋金“海上之盟”,派童贯统兵攻辽南京(今北京),韩世忠从征。后随王渊镇压大名起义军;又从梁方平先后镇压尉氏(今属河南)杨天王、沂州(今山东临沂)徐进,以及高托山、贾进等多支起义军,以功升武节郎,进入中级武官行列。

    靖康元年(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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