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汐生长在一个阴盛阳衰的全民娱乐时代,那个时代的男人普遍阴柔婉约,并随着时代的发展愈加女性化,她一直对这些比较娘炮的男人不以为然,她觉得男人就应该阳刚一些,有责任心、有担当,她希望自己将来的另一半也能这样。当然,那并不表示她林雪汐就是个男权主义者。
闻秀一直禁止林雪汐交男朋友,在她看来那些在林雪汐身边各种献殷勤的男人全是另有图谋,而且如果林雪汐交了男朋友的话,势必会让她的清纯形象大打折扣,也会失去大量的粉丝和拥趸。
所以她跟李弗斯一样,都没谈过恋爱,李弗斯是没机会谈,她是没敢谈。
说实话,以李弗斯的条件就算是在妖孽横行的后娱乐时代,也算得上出类拔萃了,不同于五百多年前那些柔媚造作的流量小生,他俊朗的脸上更多的是刚毅和英气,还有种让人安心的朴实。
李弗斯还很聪明,智商很高,不是解微积分线性矩阵的那种聪明,而是沙场老兵的一种狡猾和睿智,当然,就算是解微积分和线性矩阵,这世界上大概也只有阿基里斯和另外几个超级计算机能超过他。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李弗斯都足够优秀了,而且非常符合林雪汐的审美,这个男人,是个聪明的人,是个幽默的人,是个孔武有力的人,是她的救命恩人。
当她被李弗斯从那个遍地腥臭的地狱里救出来的时候,自己最不堪最卑微的一面全被李弗斯瞧在眼里,这让她在李弗斯面前总是感到很自卑,她想不出除了嫁给他之外还有什么方法能化解这份自卑。
李弗斯身上散发的男性魅力让她心动,每次的调戏和玩笑让她羞赧,几次很直接的告白让她心乱如麻,上次差一点她就答应了,可是她一想到闻秀和霍洛德的死,那些凄惨的画面就历历在目。
他们都死了,被自己的一个决定害死了,而她这个罪魁祸首不但活了下来,还要跟人谈着恋爱你侬我侬比翼双飞,这是她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她不能活得太好,否则就觉得对不起死去的伙伴,她甚至不希望眼睛被治愈。
“对不起,如果我们相识在另一个时空里,我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你,但现在的我背负了太多的东西,只能辜负你这片真情了,可能我们注定有缘无份吧。”林雪汐心里默默地想着,她很难过,但不后悔。
也许是尘霾的关系,末世里的日子过得很快,白天很短暂,黑夜异常漫长。
林雪汐拿着勺子,慢慢地搅动着锅里的米粥,她这次不想再煮糊了。
距离刚被救到这里时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她身上除了右眼的伤其余都是皮外伤,修养了一段时间就可以下地走路了,她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很没用,于是主动承担起了做饭的工作。
她穿着一件瘦长的贴身v领衫,外面套着半旧的黑色棉外套,下身是一条浅色的牛仔裤,都是从仙之国给的物资里挑出来的。
末世里的饭很好做,只要把要吃的东西弄熟就行了,所以哪怕林雪汐以前从来没有做过一顿饭,也足以胜任这份工作。
沸水中熬煮的大米发出了浓郁的香味,这种林雪汐过去不屑一顾的食物变成了现在的珍馐佳肴。
她一瘸一拐地去旁边拿了几根木柴,塞进了火炉里。木柴是李弗斯负责,通常是一些寒杉的枝桠,还有风干了的落叶小灌木。
她小腿上的伤口还是有点疼,李弗斯建议她再修养几天,但她坚持要给大家做饭吃,李弗斯也拗不过她。
这个火炉很难烧,弄不好就会冒烟,尤其是无风的天气里。
“给你。”李弗斯从外面进来,猝不及防地往林雪汐手里塞了一件东西。
林雪汐低头看了一下那件物品,很小巧,也很精致,沉甸甸的,散发着乌亮的金属光泽。
“这是什么”林雪汐没有急于把东西还回去。
“一把折叠匕首,保险在这里。”李弗斯指了指匕首侧面的一个机关突起。
林雪汐抓着刀柄用力一按,匕首迅速弹了出来,刀刃发出黑漆漆的冷光,好像在吸收附近空气里的温度一样。
“哎,小心!”李弗斯没想到她直接就打开了匕首,“这可能是世界上最锋利最坚硬的东西了,用超级金属以夹钢工艺制成,它如果削掉你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