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曹承得到的线报还是很准确的。
看得出来,狗熊他们几个确实是在等人,时不时会向着门口张望一下,眼神偶尔也会在其他客人面上掠过。不过似乎并没有对几名缉毒警特别关注。
这些家伙是混混出身,一年多前才刚刚开始转行,以前是派出所的常客,和禁毒大队的警察却还没怎么打过交道。
又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左右,他们要等的客人终于出现了。
夜总会门口,走进来三个年轻男子,打头的那个,个子矮小,面目黝黑,那衣着打扮,怎么看怎么土,偏偏还在鼻梁上架一副金丝眼镜,颌下留着一部胡子。
见到这三个人,阿雄和曹承他们都略略愣怔了一下。
“是他吗桑邦”
曹承压低声音问道。
三年前那次抓捕行动,曹承也是参加了的,但没有和桑邦面对面打过交道,真正和桑邦面对面见过的,是老广,老广亲眼看着那个联防队员被桑邦捅倒的。
别看桑邦又黑又瘦,刀子却玩得贼溜。
一刀刺出,那联防队员甚至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直接就倒地了。
现在,曹承自然是想要老广确定一下,这个戴眼镜留着小胡子的家伙,到底是不是他们要等的桑邦。
老广双眉紧蹙,死死盯住那个戴金丝眼镜的家伙,一直都没有什么表示,既不点头也不摇头——他也没办法确定。
余文广很清楚地记得,三年前他见过的那个桑邦,是不戴眼镜的,也没有蓄胡须,光溜溜一张黑脸,双目深陷。
这是桑邦最大的脸部特征,而现在,这个特征刚好被金丝眼镜拦住了。
眼镜和胡须,都可以极大地改变一个人的外貌特征,甚至让很熟的人对面不相识。何况三年前,余文广也只和桑邦打过一次交道。
不过金丝眼镜他们确实是向着阿雄那桌走过去了,并且就在阿雄等人面前站住,开始交谈,很快,阿雄就哈哈大笑起来,张开双臂,和金丝眼镜来了个熊抱。
阿雄在南方人之中算是个头比较高大的,金丝眼镜个子矮小,两人拥抱在一起,看上去有点滑稽。
“桂姐,桂姐……”
阿雄客气地将金丝眼镜三人让进沙发里坐下,便即扬声大叫。
桂姐是夜总会的妈妈桑,那个暗地里撇嘴骂过曹承“穷鬼”的中年妇女,一听到阿雄召唤,立即扭动着并不苗条的粗壮腰肢,大屁股一甩一甩的,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了。
“雄哥,有什么吩咐”
来到阿雄面前,桂姐眉花眼笑的,一叠声问道。
论年纪,桂姐差不多可以当阿雄的老妈了,却一口一个雄哥,叫得那个亲热!
说起来,君庭夜总会也是在雄哥的“地盘上”,虽然有花太平罩着,要是不和这几个地头蛇搞好关系,那也是寸步难行。人家不好意思砸花太平的场子,但妈妈桑和她的小姐们总是要出门的。说不定走在大街上就被人莫名其妙从后边一脚踹倒了,等你哼哼唧唧爬起来,踹你的人早就踪影不见了。
这么多踹几回,你还敢待下去
何况雄哥他们早已不是昔日吴下阿蒙,不是只会打架闹事收保护费的小混混,而是一个个抖了起来,腰缠万贯,俨然金主。
正是最受场子里妈妈桑和小姐们欢迎的豪客。
“看到没有,雄哥来了贵客。赶紧的,把你这里最漂亮的小妹子都叫过来。快点快点!”
雄哥手一挥,豪气万丈。
“哎哎,好的好的,不知道这几位贵客怎么称呼”
桂姐忙不迭地点头称是,笑得两只眼睛都眯缝起来,目光不住在几名新来的客人面上扫来扫去。
“叫大哥就好了,问那么多干什么”
雄哥眼一瞪,怒道。
“好好,大哥,雄哥略等一下,我马上叫小妹过来。”
桂姐吓了一跳,连忙鞠了一躬,急匆匆地转身跑了。
她可是知道阿雄他们如今在做什么生意,新来的这位大哥,别看个子矮小,其貌不扬,身上透出的那股煞气,却让人好不舒服。
桂姐也在江湖上打滚多年,堪称阅人无数。
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