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闲事,真不是闲事!”
何小翠认真了,乱七八糟的脸上露出一股执拗的神色,让她看上去不那么风尘。“你知道我没什么朋友,就是和阿玲玩得好……阿玲人很好的,很愿意帮忙……就是她男朋友太坏了,控制了她……她男朋友有老婆的,阿玲就是傻,还要跟着他,赚的钱都
被他搞走了,自己天天吃快餐,一点营养都没有……”
何小翠发扬了她一贯语无伦次的风格,前言不搭后语,絮絮叨叨地念了起来。
“得了,少管闲事。”
王为真有点不耐烦了。
何小翠说的这档子事,在普通人听来,确实很气愤。一个大男人,自己不养活自己,靠女人出卖身体赚钱养活,还动不动就打人,算什么玩意。
但在王为眼里,实在也很寻常。
这样的事,他见得太多了,不少女人就是犯贱,莫名其妙的就是喜欢那种男人,心甘情愿被他控制,被他压榨,被他虐待。
当然这是违法的,只不过王所真不是救世主,他管不过来这么多破事。
“不是不是,王所,这个事你要是不帮她,就再也没有人能帮她了,你是警察,还是刑警,阿良肯定怕你,你出面,他就怕了……”
以往王为只要一呵斥,何小翠就噤若寒蝉,这一次却出人意料的固执。
“我也不求你别的,只要阿良以后再不管阿玲的事就行了,以前给他的钱都不要了,都给他,不要了……阿玲以后赚的钱就归自己了……”
“你不知道,再不救她,阿玲迟早有一天会死在阿良手里的。阿良就是个畜生,阿玲身体不好,来好事,甚至流产了,都不得休息的,阿良总是逼她去做生意!”
说到这里,何小翠简直就是义愤填膺。
在这一点上,相对来说,何小翠很有自己的“自由意志”。
基本上,她都是自己单干,很少依附一个“鸡头”。这样搞,在失足女这个行业,其实很犯忌讳,也很艰苦,一旦有什么纷争,根本没人给她出头。
就好像上次在君临夜总会,何小翠就被那个阿军追得差点走投无路,要不是刚好王为在,那一次何小翠要吃大亏。
阿军那些家伙,可不是什么心慈手软之辈。
但何小翠就是不肯找个“老大”去依靠,宁可东奔西跑打游击。
自己用身体赚来的钱,凭什么要交给别人
有时候,何小翠就是比较认死理。
当然,现在她更加有不认大佬的资本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王为就是她的“老大”。有什么事,只要死缠着他,最终王为总是会抵挡不住。
别看王为表面上对她很凶,骨子里头就很照顾她。
“闭嘴!”
王为还是毫不客气地呵斥了她。
“自己去把罚款交了,收拾收拾,自己去拘留所蹲几天。”
王为很不耐烦地挥了挥手。
“滚蛋吧!”
对何小翠这种人,就不能给她好脸色,不能给她好好说话。
事实证明,王所的策略完全正确,何小翠就吃这一套,虽然还有些意犹未尽,却是不敢再纠缠,只能嘀嘀咕咕地转身出门去了。
然后乖乖地去李民主那边交了罚款,又乖乖领了张拘留处罚单子,治安拘留五天。
不过对何小翠,无论三警区还是一警区,都给了她几分面子,允许她回家一趟,拿了些日常用品,才去拘留所报到。
反正也不怕她跑掉,一切有王为“担保”呢。
真要是跑了,不去拘留所,也不会有人认真追究的。
这个罚款五百外加治安拘留五天,本就是“多出来”的,既然李民主把人交给了王为,就任由王为去处置了,王为立马放人,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谁还没几个亲戚朋友需要照顾的
在派出所上班,不就是要图点这样的“便宜”吗王为让何小翠去交罚款,自己去拘留所,也是为她好。尽管派出所内部大多数人都知道何小翠是他的“关系户”,但外边知道的人还是不多。这个事,最好是不要张扬出去
。
边城社会的最底层,那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