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的合伙人想要他死。”
王为的回答还是那么干脆直接,没有丝毫犹豫。
“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吴新力和某甲合伙做生意,挪用的是公款。对吴新力来说,他需要一个白手套,帮他把钱洗干净。而某甲则需要一个稳固的资金来源,两人各取所需。生意总是有赚有亏,他们的生意亏了,或者说,某甲告诉吴新力,生意亏了。但实际上,某甲把赚的钱都装入了自己的口袋。这时候,他已经不需要吴新力再提供资金来源了,而且吴新力自身难保,需要某甲回笼一部分资金应急。然而,某甲不愿意。对他来说,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制造一个意外,干掉吴新力。”
“这样一来,不但不必要给吴新力回笼资金,而且还能名正言顺的将所有赚的钱都装入自己的口袋,基本上做到永绝后患。这就是某甲的杀人动机。”
一个连环套。
王为说得语气铿锵,众人听得云里雾里。
这简直比写小说还要“奇幻”。
“这样铤而走险,就不怕暴露吗”
又有人质疑。
从理论上,王为这个推理也能自圆其说,但总觉得太过“奇幻”,让人难以置信。毕竟这不是小说构思会,这是案情分析会,一旦领导采信王为这个推理,整个调查方向都要做大调整,不可避免的要把重点力量转移到这个方向上来,其他方向的力量就要小得多了。
县公安局就是这么大,能抽调出来的人手就是这么多。
县里的其他案子,也需要办的,不能因为这一个案子,就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