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姑娘犹豫再三,这才缓缓说出自己的遭遇。
原来她名叫芷若,是一大户人家的小姐,家里为了壮大家族联姻,不惜牺牲她的终身幸福,要把她嫁给一个四十来岁,满脸横肉的秃顶男子。
而且那人家里,已经是妻妾成群,见她生的漂亮,就想要霸占到自己的府中。
芷若知道后当然宁死不从,可又难违抗家中父母意愿。
为了不嫁给那人,就在要出嫁的前夕,她趁着夜色,偷偷从家里逃出来。
不巧被家中下人发现,为了躲避家中人的追赶,她不得已往山上跑,没想到脚下一滑,从山上滚落下来把脚划伤。
受伤之后在山里躲藏了一晚,听见外面没有动静,这才敢出来,可脚伤变得严重,导致行动变得更加迟缓。
好不容易走到大路上,却无奈实在是冻得没了力气,这才晕倒在一片雪地之中。
于是,就有了今日的事情。
沈秋慈听完她的遭遇,感到极是气愤,和亲的男人实在太可恶,完全就是在强抢民女!
不用亲眼见到,沈秋慈都能想象得出来,那男子长什么模样,不禁作呕起来。
沈秋慈倒是很佩服芷若,一个富家小姐在家娇生惯养,还能鼓起勇气跑出来,也绝非是件易事。
“你腿上的伤还未好,若是出去一定走不远,说不定还会被你的家人抓回去。”沈秋慈同情她的遭遇,就想带着她同行。
但转念一想,也不知道芷若会不会跟着她一同上路。
芷若上下打量沈秋慈,见她身上衣饰虽朴素,可那一身的材质,一眼就能认出来,用了极上乘的料子,手工看着就更是难得。
普通人家是不可能有的,哪怕是富贵人家,也绝做不出这种衣服。
站在她身边伺候的奴婢更是不一般,穿的比普通人家小姐还要好,想来沈秋慈也定是官宦人家的女子。
如果能跟着沈秋慈,一定不会被家里的人找到。
思来想去,芷若觉得在外流浪,也比回去嫁人好,回想起与她定亲的男子,就让芷若觉得阵阵恶心。
沉默良久,芷若才缓缓道:“你们要去哪里,我想……若是你们不介意,我便跟着你们行吗”
“主子,我们这次出来时间本就不多,若是再带上她,指不定还会惹出什么事端”红袖一听着急起来,低声在沈秋慈耳边说道。
现在已经因为她浪费一天,带着一个累赘在身边,就如芷若所说的,她的家人找上门来,岂不是也把麻烦带来。
芷若瞧见眼前奴婢在沈秋慈耳边说悄悄话,一见那眼神就知道大概在说些什么,她本就是心高气傲之人,便一声不吭就站起来,就要朝着外面走。
沈秋慈让红袖不要多言,叫住要离开的芷若:“我没有意见,不过,你得答应我,同行期间一切都要听我的。”
沈秋慈只是担心芷若这脾性会在途中惹事,只得事先说明,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得知能被收留,芷若脸上虽然挂不住,可一想到回去会被嫁人,只得放下面子,又折返回来坐在沈秋慈面前:“多谢姑娘。”
“现在时间也不早了,你就在这里休息吧,明早出发我让人来叫你。”沈秋慈听见打更的声音,便让众人早些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