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我们还是走回去吧。”
被称为张所的中年警察命令自己的手下,这里属于城关镇,这位张所应当是城关镇派出所的所长。
三个年轻警察,花了一会功夫将黄毛和他的同伙抬上了吉普车,走了。
只剩下张所长和另一位夹克男子。
“你叫什么名字”张所长问道。
“请问这是正式录口供吗”钟魁反问。
“有区别吗”张所长迟疑了一下。
“当然,至少应该有两位警察在场,证件齐全,采取一问一答,书面记录的方式录口供,并且最后要经过我签字确认。否则我有权否认我接下来所说的一切话。”钟魁道,“第二,我今年刚过12周岁,应受到法律格外保护,尤其是需要我的监护人在场,才能应对警察机关的问询,否则我拒绝回答。第三,我是受害人,我是自卫。另外最重要一点,我今天是见义勇为,反遭歹徒报复,小心我告你们派出所不作为,任凭坏蛋逍遥,危害公共治安,破坏全县人民稳步脱贫致富,齐心协力奔小康的大好局面。”
张所长闻言,不由得和夹克男子对视了一眼,那夹克男子笑道:
“张所,这大帽子不好戴啊。”
张所涨红了脸,板着脸道:“小家伙,你还挺拽的嘛。那就当我先问问情况,正式口供,得回到所里再说吧,我想你也不想浪费时间吧”
“事情很简单,我叫钟魁,魁梧的魁,本县丁官镇太乙村人,在丁官中学读初二,我的班主任名叫赵洪,你们可以打电话到学校确认。今天我准备坐车去省城……”
“等等,你一个小孩,独自一个人去省城干嘛”夹克插话道。
“请问这位叔叔是警察吗”钟魁反问道。
“好吧,当我没问!”夹克撇了撇嘴,表情悻悻,钟魁反问的意思他明白,显然他不是警察,甚至不是政法系统的,是没有权力直接过问的。
“我们丁官镇没有像样的书店,县城里新华书店我都逛过,没有我要的书,所以我想着去一趟省城看看。”钟魁对着张所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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