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都会比吉他低八度。
至于所谓的四弦贝斯六弦吉他之类的说法,只能代表最为常见的情况,并不准确。
在大多数情况下,因为音频较低,以及大多数曲子中,贝斯并非全程演奏等等原因,一支乐队的贝斯手通常存在感很低,但却不可或缺。
若是将一支乐队比作一个人,主唱是灵魂,鼓是心脏,吉他是五官,贝斯则是看起来不显眼,但却至关重要的四肢。
如果只需要一个及格线以上的贝斯手,那并不困难,随便换掉也对乐队没有多大影响。
但任何一支伟大的乐队,贝斯手都是除了主唱和鼓手之外,最为重要的核心角色。
甚至不乏因为贝斯手离队,找不到合格的代替者而快速下滑的情况发生,比如大名鼎鼎的老鹰乐队、枪炮与玫瑰、ac/dc等等。
前世的罗杰最喜欢的乐器就是贝斯,也曾经尝试过往摇滚音乐的圈子去发展,最终由于天赋,以及最现实的经济问题,不得不放弃了。
拿起贝斯,试着弹奏了一小段。
或许是没有调音的缘故,音色有些晦涩,却并不妨碍罗杰感到惊喜。
这具身体前任的主人,在贝斯上的天赋,比前世的罗杰要强出太多了,哪怕只是靠着身体上的本能,在弹奏的时候就能够游刃有余。
不过,仔细想想,也不奇怪。
在记忆中,罗杰-克里斯蒂安每天要花上五个小时以上的时间来练习,单是枯燥乏味的基础弹奏动作,这个少年就练了整整一年的时间,随后才开始尝试基础的曲谱,再拓展到复杂的slap等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