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搞的实在太糟糕了!为此,我愿意再付出十个军功!”然后,就听见一阵狂殴之声,还夹杂着那位少爷的惨叫……稍许,张鑫满足的叹了一口气,“没想到是个绣花枕头!十个军功,真他么的浪费!”
张鑫坐在地上,手指一动,一根雪茄出现在了他的手上,神界中本来就有烟草,张鑫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连药都没买,省下金币买了雪茄。不了解他的人,肯定会认为他是一个老烟民,其实他抽的并不凶。
甚至,一包烟能抽上一个礼拜,这样的人无论如何,也称不上是烟民。只是,他习惯在高兴之后,来上那么一只。仿佛欢愉之后的平静,他很喜欢这种感觉。
究竟是什么时候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他已经记不清楚了。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越长,他对前世的记忆就越模糊,这种感觉让他感到恐惧,就好像在外漂泊的浪子,忘记了回家的路……
好像是那个叫金大牙的客户教的吧那是他的第一笔大单,第一位大客户,所以也就颇为投入,就好像如初恋一般。
结果就是,他和那个叫金大牙的药品批发商,成了狐朋狗友,就是一起嫖过娼的那种。这种朋友虽然在许多人眼里,甚至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但是只有他知道,如果自己有事,金大牙也许会是那种雪中送炭的朋友!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这种感觉,虽然他们之间是因为利益而走在了一起,但是利益却明明白白。有时候,朋友之间有利益的链接,反而比没有利益更为稳固。因为没有了利益,你的朋友会娶妻生子,而你和他的关系从铁,到比较铁,然后到一般,最后也许会成为路人。
这并不是说你的朋友变了,而是在他的认知中,有了最重要的人,如果非要选择的话,那么你肯定是那种被抛弃的一方。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的话语,毕竟只是曾经,遥远的曾经。
现在的情况是,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谁动我衣服,我动他手足么张鑫想到前世看到的这句话,自顾自的笑了起来,一口香烟,直接抢到了肺里,剧烈的咳嗽起来。
“你啊!年纪不大,怎么也学会吸烟以后要学会照顾自己,别总这么毛毛糙糙的!”歌莉娅有些懊恼的走了过来,从他的手中抢走了抽到一半的香烟扔掉,然后颇为无语的拍着他的背。
“咳咳……呵呵,你不喜欢,我以后不抽就是了!”男人总会在适当的时候,顺从自己心爱的女人,当然那之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