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从来就不是什么恩赐,而是诅咒。
初时,他曾经无数次的尝试着暴露在阳光下,他小心翼翼地将手伸到阳光下。
他看着自己的手变得血肉模糊,到最后森森白骨。
却在收回来的瞬间开始愈合,以可怕的速度。
他没有将这份亦是恩赐亦是诅咒的永生赋予过任何人。
他没有杀过人。他起先甚至一直是靠动物的血液来果腹。
他很虚弱。
于血族而言,他是特立独行的异类。
薇拉一度很生气,在她看来,他的所作所为是反叛的。她是长辈,她用她的方式来教育尼克。
她将十个活人吊在他面前,她在他们身上划下道道伤口,那些鲜血,几乎快要逼疯尼克。
当时他是怎么做的是了,他好像是亲手将一截木头楔进了自己的胸口。
薇拉气疯了,几乎要杀了他。那一瞬间尼克甚至觉得可以解脱了。
他知道自己懦弱,血族的求死太痛苦,暴露在阳光下是痛不欲生的……
但若是薇拉动手,斩去他的头颅,也就不过一秒罢了。
薇拉却没动手,她说,他是独特的。
于是他苟延残喘这么多年,也不太想活,也不太敢死。
薇拉倒也没再逼他杀人,亦不逼迫他延续血脉。
他是独特的。
后来他问过薇拉,为什么要这么做。
薇拉漫不经心地告诉他,永生太孤独了,时不时需要找个人作伴。像他这样年轻俊美的贵族,想必会很有意思。
他在黑暗中踽踽独行了那么多年。而薇拉,依旧是那样,该杀人的时候杀人,什么时候兴致来了,便传承一个后裔。
有的人对永生惊喜不已,也有的人初时和尼克一样恐惧,但到了最后,便成了麻木的认命。
尼克一直和薇拉保持距离,确切地说,他不喜血族们之间的拉帮结伙,事实上,他和所有的血族以及人类,都保持着合适的距离。他在孤立自己,孤立了几十年。
于是a国的外派任务时,血族们都不愿意去那大洋彼端的异国,几乎没有一个同类的异国他乡。
只有尼克觉得,这是一个新的开始。只有他,毫不犹豫的主动请缨了。
他来到这里,认识了简璃。机缘巧合,认识了简珺。他孤立了自己几十年。
几十年了,还是第一次有人拍着他的脸告诉他,别不把自己当人看,你都不把自己当人看,别人就更会把你当成怪物了。
他接下了简珺请他的那杯血。那是他第一次接受人的主动献血。从那一刻开始,他便是做好了负责简珺一生的准备。
哪怕没有走到两情相悦的程度,他也愿意守护这个初次见面便愿意对他表露出善意的男人,守护一生。
此时,他愿意守护一生的男人,就在后头楼中的病房里熟睡。
而给他带来了此生最大惊恐噩梦的女人,就在眼前。尼克看着这张脸,声音平静,叫出了她的名字,“薇拉。”
薇拉红唇轻挑,笑得漫不经心,“我这次是主动申请过来监训的,就是为了带你回去。”
尼克没有做声。
“那个男人快死了,我不介意陪你等到他咽气,你玩够了,就跟我回去吧。”薇拉说得风淡云轻,就像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生命太漫长,一切事情仿佛都不是大事,看着一个人从鲜活到死亡,也只是昙花一现的短暂。
于薇拉而言,这不过是个乐子。
她甚至还觉得有些惊奇,毕竟,尼克是独特的,他从来就不喜欢找这种乐子。
“我不会跟你回去,我被签给了这里十年。”尼克平静说道。
“那些事情容易得很,回头再派个过来就是了,杰夫最近对这边有点儿兴趣,让他过来替你就是了。上边儿不会有什么意见的。”薇拉依旧是风淡云轻的态度。
尼克看着她,“我不会回去。”他说着,停顿了片刻,而后近乎一字一句地说,“我要陪着我的爱人。除了他身边,没有地方能让我用上回去这个词。”
薇拉面上的风淡云轻,终于挂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