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警方的资料来看,发生在垃圾场的这第三起案件,凶手采用的杀人方式非常奇怪。
他并不像第一期跟第二起案件一样,事件之后能够发现有非常明显的他杀痕迹。
但是这三起案件却非常奇怪,在尸检之后法医发现死者并没有任何他杀的痕迹。
死者的死因看上去完全就像是一场意外。
尸检报告中是这样写的,“死者因长时间熬夜精神萎靡,加之过度兴奋而导致大面积心梗而死。”
这样的事件结果无疑让所有的人都大跌眼镜,因为这完全就像是一起意外死亡案件。
但是警方却在案发现场发现了很多脚印,以及在死者的身上发现了大量的指纹。
而且经过对脚印和指纹的比对,竟然真的锁定了两个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原本这起案件到这种程度就已经能够结案了,但是就在所有人以为结束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经过审讯和调查那两名犯罪嫌疑人,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所以案件又一次变得棘手了起来,当时方子舟仔细的了解过整个案件的详细资料。
最终他发现这起案件并不是一起意外,而是一起预谋已久的蓄意谋杀案件。
他主要从三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调查以及一些观点。
首先是这起案件的案发地点,不符合意外死亡的条件。
其次在案发现场发现了大量的脚印,并且经过技术检验这些脚印与案发时间非常吻合。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这起案件凶手为了掩盖真相,采用了前面两起案件类似的现场处理方法。
法医当时虽然并没有发现更多有价值的线索,但是死者的死亡时间在实践中却确定了下来。
经过详细尸检之后,法医确定死者的死亡时间,大约在案发当天的晚上九点到十点之间。
而他们接到报警的时间,则是晚上的十点十分。
当警察赶到案发现场的时候,死者已经完全断气了,案发现场异常的凌乱。
案发现场也会是一个垃圾站,所以这里平时进进出出的人特别的多鱼龙混杂。
而且垃圾站的地面并没有经过水泥加固,完全就是那种非常松软的土质地面。
而警方赶到案发现场的时候就发现,现场地面上到处都是脚印非常的凌乱。
当时鉴证科的警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但从诸多凌乱的脚印里边找到了两只相对比较完整的。
方子舟认为地面上凌乱的脚印,其实就是凶手为了掩盖自己的痕迹,而故意伪造出来的。
而那两枚比较清晰完整的脚印,也是凶手故意留在案发现场来误导警方的。
所以当时方子舟就认为,警方在侦破的过程当中完全掉进了凶手早给他们设计好的圈套。
至于那两枚指纹,则是因为两个嫌疑人跟死者在死之前发生过一些肢体碰撞。
所以才会在死者的衣服上留下他们的指纹,而经过技术比从余留下来的指纹的汗液挥发程度来看。
那些指纹完全都是在死者死亡之前留在死者身上的,所以就完全排除了那两人的作案嫌疑。
如果方子舟这所有的一切推理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再将三起案件放在一起比对的话,就很容易发现这三起案件的相同之处。
第一起案件凶手处理客厅的方法,不适用动物的鲜血将整个地面全部涂抹。
用这种大面积痕迹掩盖小面积痕迹的方法,但自己一路在客厅里边的所有痕迹掩盖的。
这就是典型的以面盖点。
而第二起案件的案发现场也极为相似,地面上散落的果皮酒水以及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