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都不顺眼。
而奥米茄骑士,虽然只是个王都郊区的勋爵,但祖上却是苍白公国王室的成员,如果他相助金贝尔家族,哪怕只帮了一点点,传回国内,免不了一个“苍奸”或者“白淫”的帽子。
在贵族圈混,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站队,你不好好站队,给自己认了七八个老大,那消息传出去,迟早被人干掉,所以门萨相信奥米茄骑士不会告发自己。
话虽如此,但门萨也不打算与奥米茄骑士碰面。
只是在这片领地上随意找了个农舍,敲敲门,等主人出来,然后亮出骑士身份,极其大方地掏出左森的钱包,把这里整个包了下来。
整个过程中,对方都没有半点不配合,甚至还再三表示不能要骑士老爷的钱,若不是门萨坚持自己是个好人,而不是打家劫舍的土匪,他恐怕就要叫了。
迎着初春的阳光,门萨倚靠着茅草屋的窗户坐下,看上去颇为自得。
他正在检查自己的身体,自从晋级超凡骑士后,这具身体经历了元素洗礼,各项数据都有大副提升。
门萨自我审视,发现他的感觉更加灵敏,力量,速度,耐力相较以往都增强不少,尤其是胸膛下的那颗心脏,在静止时都发出沉闷的跳动声,好似一道雷电在其中不断撞击着。
如果说普通人的身体只是一块木板,脆弱易折,那么骑士的身体就是一块石板,坚固了数倍。
按照门萨的估计,一般人使尽全力打在自己身上,除非要害,否则根本不能给自己造成丝毫伤害。
不破防!
这就是骑士的强大之处,身体素质太过强大,宛若钢铁铸就,能免疫普通人的攻击。若是双方都没有武器的情况下,骑士只怕能爆出千人斩的惊人战绩。
审视完毕,门萨并没有自得自满,因为这是骑士最基本的水平,即便是用药剂提升上来的超凡骑士,都能单挑数百个普通人。
紧接着,他想到了宛若火神降临的左森,不由皱眉。
左森和门萨同阶,但双手有九千斤力道,堪称天下无双的大力士。
更可怕的是,左森还能凭借斗气催动大规模火焰元素,在当时一挥手就烧塌了整条街道,将岩石焚成焦炭,如此恐怖却不是白银大骑士,实在令门萨心生向往。
“这就是主元素骑士……生命层次超脱凡俗!即便只有一骑,也能凭借无上攻击力抗衡数十骑同阶高手。也不知道我……”
门萨由于体质特殊,超级耐热,并没有因火海的肆虐留下疤痕,但他也高兴不起来,那道无以伦比的英姿却令人颇为神往。
相比外界的传言,门萨更了解自身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