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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狼牙兵王(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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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陈丰和白天柠神情有些低落,高驰走上前拍了拍陈丰和白天柠的肩膀。

    “好羡慕的说,你们都是世家子弟,打小就习武练功,不像我们,要不是灵气复苏,怕是我们这辈子都没有机会接触这些东西了。”

    高驰说是羡慕实则是安慰,高驰喜欢看小说,知道小说中描写的家族庶出子弟大多心里自卑,而且在家族中资源有限并不好混,往往需要攀炎附势或者阿谀奉承,他不希望战友变成那样的小人

    又接着说:“既然大家有缘聚在一起,就是好朋友好兄弟,怕啥,什么世家子弟,什么百姓平民,以后咱们都是共同患难的好朋友,来,为了进武院,为了未来成就武道强者,咱们共同努力。”

    “好!”

    啪啪啪啪啪啪。

    六张小手叠摞在一起。

    吴勇大吼一句:“加油!愿我们的未来,独步天下!”

    “睥睨苍穹!”

    “所向披靡!”

    “无敌当世!”

    “称霸江湖!”

    到梅楠梓宣布誓言时,顿了下,“嗯……万古永尊!”

    “万古永尊上啥意思”杨子问道。

    高驰却道:“楠梓好志向,与你相比,我们都是凡人。”

    志向远大,宏图抱负,可眼下:

    “我好饿。”白天柠摸了摸造反的肚子。

    嘟噜嘟噜……

    吴勇等人的肚子也开始抗议。

    “咱们吃啥”

    “咱们抓野鸡野兔子,或者采摘水果怎么样”

    “这个季节恰好是水果成熟的季节。”

    “这里是军区辖控的森林作战区,估计是没有水果的。”

    “那就设陷阱,抓野鸡。”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争执不休,梅楠梓摇摇头,“你们跟我来。”

    开启黄金瞳方圆千米内尽收眼底,发现西南方向有一群野鸡觅食。

    “别吱声,脚下轻踩。”

    而众人不远处的野狼眼底露出一丝疑惑,这六号菜鸟是怎么知道这里有野鸡的呢

    奇怪。

    梅楠梓带领众人慢慢围上野鸡圈,他没有使用功法或者武技,而是用原始的方法和吴勇他们一起抓鸡。

    扑!追!拦!抱!

    “咯咯咯,叽咯咯——”

    群鸡乱蹿,煽动翅膀欲飞翔。

    梅楠梓一个箭步蹿了上去,一把抓住一只鸡,身手敏捷,手法很快,区区一个抓鸡动作,就像是练过千百次的。

    这一招让暗处观察的野狼更加感到疑惑,他十分确认梅楠梓并没有修为,因为他没有感到一丝武者的气息,不像陈丰和白天柠,能明显感觉到一股熟悉的气息,而且梅楠梓的样貌看起来跟个小白脸似的,也不像是能吃苦练功的那种。

    野鸡群四散分开,陈丰,白天柠以及吴勇都找到了一只鸡,但高驰和杨子却两手空空。

    “没事,咱们共抓了五只鸡,分吧分吧,够咱们吃了。”梅楠梓举着两只咯咯叫的野鸡说道。

    篝火用的最原始方法之一,钻木取火。

    只要木条之间旋转速度够快,摩擦能量就越足,产生的摩擦热温度升高到一定的程度,就能带动木条下的草绒燃烧,这个荒野求生技能全靠前世看电视时学到的德爷和贝爷的技巧。

    当然,这是最古老的关于“火”的使用技巧,并非德爷或者贝爷创造的,但不能否认的是,是德爷和贝爷把钻木取火发扬光大的。

    以前大多数人都知道钻木能取火,然而实际操作中,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功的,前世,梅楠梓尝试过钻木取火,就没有成功,看了德爷的荒野生存后知道,原来被钻的木床底下应该铺一层草绒便于燃烧。

    而且钻木与床木的材质也有要求,首先湿度适中不能太干或者太湿,其实就是钻木的硬度要比床木的硬度要大,最后,床木最好是密度大质量轻的可燃木,比如松柏之类的木材,而不是随随便便找两根木头就能燃烧的。

    五只香喷喷的烤鸡被六个人瓜分掉了,除了梅楠梓感觉没啥味道,甚至有点难吃,但其他几个人都吃的津津有味,仿佛世界上没有比这个更好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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