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长得还算端正、有些花美男的影子、还有些小白脸的腔调;有些富二代的目中无人,也有些江湖歹人的阴险;有些衣冠的打扮,也有刘欢那样的长发,可是偏偏就没有区家大少所具有的那种收放自如的优雅、倜傥的外表、博览群书的才华,也没有区杰良那样文质彬彬的气质、出口成章的本事、以及对父辈的孝顺、对工作的认真、对朋友的真诚、对女人的随意,以及对生活的豁达的人。可是这样的夸奖话却被区家大少全盘否定:老五,拿我和任何人对比都行,就是别和强仔比好不好说起那个就恶心!最起码我不是小妈养的!
这话说的是真的。有一种不成文的传闻,说的是荔湾区的那个啃牙仔在初出江湖的时候,就在上下九当鬼佬(羊城话:流动商贩、摆地摊的),就和那里的一个发廊的小姐成了相好,自然就把一些好不容易挣到的钱塞到女人的那个销金窟里去了;后来,啃牙仔因为杀了一个和他发生争执的摊主,到牢里蹲了几年,出来后又到上下九摆摊,就没有人敢惹他了。可是他却从来不消停,想盘下那里最好的一家店铺,人家当然不愿意,谈了几次谈翻了,他就把人家打成重伤,又被关到监狱里待了几年。听说他被放了出来,那个被打的商家主动卷铺盖走路,于是,上下九那一带就自然而然成了啃牙仔的地盘。
陈志强就是那个发廊的小姐生的,人家小姐是做那一行生意的,经过的男人成百上千,天知道是谁的就和有段时间爆出的海南三亚的那个海天盛宴,明星富豪集体胡来的消息,孙兴、汪小菲榜上有名,莫文蔚和一帮女明星也在里面演出。据说有一出道不久的绿茶婊,在那里先后与八个男人有染,后来发现自己,本来是想借机钓个金龟婿,却不能说明究竟是谁而为,只好不了了之。
发廊的小姐在做那种生意的时候,当然会给客人的那里穿雨衣的,名义上说的是大家都好,其实还是害怕被染上艾滋,想必啃牙仔也会是同样的待遇,所以有人说,那个发廊小姐不过就是找个冤大头而已。不过啃牙仔似乎却很乐意将陈志强收入自己的门下,而且将他培养成自己最信赖、最放心的马仔,似乎也在间接的证明另一种他从来都是直接在那个公共厕所拉尿的那个传闻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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