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尽日出,天色朦胧,雄鸡啼鸣。
刘寡妇家的烟囱开始冒出袅袅青烟,她开始给孩子们做早饭了。
夜就这样过去。
“然后呢他们还在吃泥人么”时间过了很久,天边都开始泛白,火堆早已熄灭,凡思开口了。
“呵呵,早都不吃泥人了,泥人多了,自然就产生了一些极为聪明的泥人,他们发明了香火,以供奉的形式将自己的神识当做贡品献给混元天灵的徒子徒孙们食用,而他们几个也懒得去满世界抓人吃,既然食物送到了嘴边,谁还懒得动呢……更何况泥人一点都不好吃,一股子土腥味。”阿牛又恢复了废柴本色,拿起空了的酒罐晃了晃举了起来,仰起头伸出舌头去接那似乎永远不会滴落的酒。
“你吃过泥人”凡思眼睛一眯,不漏痕迹像是无意地问道。
“还用吃么用脚后跟也能想到,泥巴能吃么”阿牛有点失望地放下了酒罐,头一歪睡着了,直到他的呼噜声响起,那滴酒也没有落下来。
“混沌到底是什么”凡思喃喃自语,眼皮沉重起来,带着疑问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睡得并不安稳,因为凡思做了一个梦,
梦中的他,时而化作无形无味的混沌之气,无边无际,静静等待着什么,
时而化作混元天灵孤独漂泊,
又或是化作混元天灵的四个徒弟,兵戈相向,
最后竟然变成了泥人,
化身成泥人的凡思,发现天地之间突然变幻出了一张血盆大口,咬向了自己。
凡思醒了,出了一身冷汗,阿牛不知何时离开了,屋内只剩下了他一人。
“天气不错!”透过破败的屋顶,一缕缕阳光笔直地照在地上化作星辰,给人一种错觉,天变成了地,地变成了天,凡思似乎捕捉到了什么,有道灵光在脑海中一闪即逝,却又瞬间就忘了,像是没有存在过。
他决定出去走走,
早日找到有毒香火,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白晶晶还在等他。
穿过整个村子也没有看到一个人,
凡思知道他们都在,并未离开,而且能想象出来他们都在做什么。
樵夫一定上山砍柴去了,他的凶婆娘还在被窝里。
老王一家三口有睡懒觉的习惯,和樵夫的婆娘一样。
刘寡妇在做饭,她的儿女在被窝里互掐嬉戏。
洪伯此刻应该在看他那本泛黄的破书。
阿牛不用说,即便是昨晚没有喝酒,你也只有在吃过午饭后才能看到他躺在村口的枯树上晒太阳。
和尚,和尚一定在念经。
凡思的目标是和尚。
所以他第一站就是那座破庙,
这将是凡思最后一次来这破庙,
只是想做最后的判断。
虽然结果早已刻在了自己的心中。
破庙位于村子东边,并不在村子里,而是远离其他所有人,格格不入,孤零零的样子,
凡思从村里走出了一段距离才看到破庙,破庙门口的杂草一人多高,光看这些门前屋后的杂草,绝不像有人住在这里。
可凡思确定那和尚一定在里面,除了坏天气,和尚从不出门。
更何况,破庙里那不急不躁的木鱼声,始终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直到凡思推开庙门,踏入庙中。
木鱼声才停了下来。
凡思去看,发现打断木鱼声的不是自己,而是一把带血的刀。
和尚拿刀割破了自己的手腕,然后将血滴落到一方砚台之中,旁边是一副即将抄完的经文,或者说一张即将被血字装满的纸。
和尚的手很稳,九十九滴血,一滴不多,一滴不少,手腕的伤口也在最后一滴血珠落下时凝固了。
和尚拿起毛笔,蘸足了血,提笔稳健有力,却没有抖落一滴。
凡思走到和尚身边,他知道和尚不会在意,和尚也没有抬头的意思,他甚至可能都没有发觉有人进来。
生又何欢,死又何苦,
万物轮回,终归于土。
一个字需要六滴半血,所以最后一个‘土’字只能完成一笔,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