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说还有人买去做字帖既是为了学问,乃大善。”
于是,我只好顺从地、尽职尽责地,将公子的字稿带出府去。市中做这路买卖的去处我早已打听好,价钱轻松杀到了一字五百钱。
我回去将禀告公子,公子露出得色。
“区区资财,不足道耳。”他一脸满不在乎。
就这样,公子默许了我卖字的行径。
只是他毕竟十指不曾沾泥,不知道积居奇的道理。
公子写过字的每张废纸都由我收着,所以每字五百钱这样的事,只在第一次发生过。以后我每次交易,价格从未低过每字千钱。
可惜再傻的羊羔,被薅多了毛也有变精的一天。
公子居然用此事拿捏我,果然是出息了。
最终,我还是答应了。
除了钱,还有别的理由。首先,此事在他心中已然成魔,此番去不得西北,日后还会嚷着去别的地方。其次,我听说,沈冲的父亲沈延也为他在桓尚帐下谋了职,是录事。
沈冲是沈延这一支的独苗,据说沈太后甚是不乐意,但沈延坚持己见。
其一,沈延对沈冲一向寄予厚望,断不会让他只做到博士。而要往高处再走,功勋乃是必须。
其二,录事乃文职,虽不算太高,但也是要职,什么功劳都不会漏下。并且,录事就在主将帐中听命,莫说刀兵,连雨都不会淋到一滴,对于只想安稳混功勋的新进子弟来说,是再理想不过。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我和公子一样,生出了熊熊的报国之志。
如果及时,公子和沈冲会一道上路。从雒阳到河西,快则二十来天,慢则一两个月。我可与沈冲朝暮相对不说,搞不好还会遇到些危急之时。我这般弱女子,一时找不到公子,便只有依靠沈冲,荒天野地孤男寡女……咳咳。
两日后,公子在一场宫筵上,向今上面陈从军报国之志。今上十分欣慰,对公子